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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养家之路_分节阅读_20

      也许是濒死的状态使得沈真无所顾忌了吧,他对着眼罩男很突兀地问了一句:“你不害怕吗?”
    沈真觉得自己应该是不害怕的,事实上他确实非常冷静,但他却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眼罩男却比沈真更为冷静,他脸上的表情甚至没有什么波动,从容地就像是马上要去赴一场美好的宴会。
    “死亡只能证明我曾经痛快地活过。”眼罩男说。
    如果是在平时,也许沈真会觉得面罩男这句话非常矫情装逼,他会对此不屑一顾。但在这种极端情况下,沈真却因为这句话忍不住想要膜拜眼罩男了。死亡让无数人胆怯,但这显然不包括眼罩男。
    “沈真,我叫沈真。”沈真下意识说了自己的名字。
    “沈拙耕。”眼罩男说。他的名字不是什么常见的汉字组合,于是,眼罩男还用一种仿佛是带了笑意的但其实仅仅是体现了基本社交礼仪的语气解释了一下:“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
    当眼罩男略侧过身来和他说话时,沈真才注意到眼罩男只有一只左眼。他脸上有一道狰狞的疤痕贯穿了他的右眼。不过,他自己似乎并不在意这一点。他甚至没有裹块黑布弄个海盗的经典造型。
    后来的事,沈真有些记不清楚细节了,只知道他们最终和死神擦肩而过。飞机终于平安降落。
    下飞机时,沈真心里有种劫后余生的狂喜,他的腿脚却依然不受控制地发软。明明已经彻底安全了,他却忍不住开始了后怕。他所有的勇气都仿佛在飞机上用光了,生理性的泪水再次控制不住。
    狼狈的沈真在某个抬头的瞬间看到了沈拙耕被一群人簇拥着从容离去的背影。
    那是和他一起被死神亲吻过的沈拙耕,但脱离了死亡的阴影后,他们只是萍水相逢的路人而已。
    沈真却一直记得他。
    这一次的死里逃生对于沈真的影响是巨大的。哪怕他很快走出了阴影,但他后来却还是不由自主地做过无数次相关的梦。他总梦到自己命悬一线,这其实可以算得上是噩梦了,但因为梦里有眼罩男,眼罩男会在恰当的时候出现,向沈真展露他的冷静自持。于是,噩梦就从未变成过真正的噩梦。
    其实,眼罩男的模样都已经记不清楚了呢,不过沈真一直记得他在面对死亡时的那种态度。
    敬畏生命的,并不畏惧死亡。
    ☆、33|第三十三章
    早上起床时,沈真一边穿着袜子,一边若有所思。
    “大早上的想什么呢?”沈灵迷瞪着眼睛撒完尿从卫生间里走出来时,沈真的袜子还没有穿好。
    沈真一脸傻甜白地回答说:“在想我未来儿子的名字来着……叫沈若愚如何?”
    沈灵觉得这句话的槽点实在太多:“昨晚上都梦到些什么了?这就开始想未来儿子了?”
    昨晚上又梦到眼罩男神了啊……沈真从不追星,没有什么所谓的男神女神,但因为他和眼罩男神的相识过程太过特殊——虽然在那次相遇之后,他们依然是两条互不相干的平行线——沈真便对眼罩男抱有了极大的好感。听听他的名字吧,大巧若拙的拙,躬耕乐道的耕,这名字都比一般人有文化!
    沈真觉得自己就算再活一辈子,也无法到达眼罩男的那种高度了,毕竟他的本质就是个大俗人。
    俗人是什么意思呢?沈真觉得自己哪怕赚到很多钱,也只能成为一个“暴发户”,却成为不了像眼罩男那样的“贵族”。虽然华国的政体中早就没了“贵族”这种阶级的存在,但就是这个意思吧。
    不过,沈真觉得自己虽然没法做到了,他却可以把这个美好的期望放在自己未来的儿子身上啊!
    比如说……他可以给自己儿子取一个和男神相似的名字。←_←
    “你就说这名字好不好吧!若愚若愚,大智若愚、大巧若拙,这名字是不是很棒?好不好听还是其次的,主要是有内涵上档次啊,显得我很有文化。”沈真高兴地问。他觉得自己简直无比机智。
    沈灵脸上的表情有些微妙,说:“大巧若拙啊……确实是个好名字。”
    沈真低头穿好的鞋袜,说:“从张叔叔家里带了一些磨细的玉米粉过来,等会儿用玉米粉熬粥喝吧?对了,昨天卖馒头的来村里了,我买了两个老面馒头,正好切片裹了鸡蛋液煎着吃。怎么样?”
    “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沈灵其实一点都不挑食,特别好养活。
    玉米粉是很容易熟的,煎馒头片的技术含量也很低,沈真很快就把早饭做好了。
    吃完早饭,沈灵又要去图书馆了。沈真拿了张十块的纸币递给他,说:“你去城里时记得买两个信封和邮票回来。快开学了,我们要给倩倩姐写信。还有上次的列车员,要给他写封表扬信。”
    沈灵沉默地接过钱,攥在手心里。
    说句实话,自从梦到了一些前世的场景后,沈灵看待问题时就忍不住会站在“大人”的角度上——虽然他本质还是个孩子,一个孩子就算看过了无数场身临其境的电影,他也还是个孩子——所以沈灵不希望把养家糊口的重担全部压在沈真身上。比如说,他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从沈真那里拿钱了。
    可问题是,沈灵自己没什么钱啊!
    于是,握着十元纸币的沈灵忍不住郑重地思索了起来,他是不是该像哥哥那样想个办法赚钱了?
    然而,赚钱的办法并不是一日就能想出来的。_(:з∠)_
    很快学校就要开学了,在沈真的监督下,李浩在开学前的头天晚上终于能睡个好觉了——他以前在这一天都需要通宵赶作业呢。夏天时还好,冬天赶一晚上作业能把李浩冻哭了。每次吸着被冻出来的鼻涕时,李浩都发誓下次放假一定会好好写作业的,然而真等到下次时,他依然需要通宵赶作业。
    沈真和沈灵去学校领了书。新学期比上学期多了一个必修的兴趣科目,这需要学生们慎重选择。
    兴趣班的开课时间定在周六上午,八点开始上课,中午十一点放学,一共要上三节课。据说,这是学校为了响应国家提高素质教育的号召才弄出来的。兴趣班本身不收费,但是上课时要用到的工具是需要学生自备的。想要学古筝的女生得自己买古筝,想要练习书法的学生得自己准备好笔墨纸砚。
    沈真情况特殊,他平时都不用去学校,兴趣班自然不用理会。但沈灵却需要选择一个兴趣班。
    “音乐方面……其实我觉得钢琴和小提琴都不错。小灵长得这么好看,要是再学了钢琴或者小提琴,以后肯定会受到很多女生的喜欢。可惜学校没有开展相关课程,只有古筝、电子琴和合唱。”沈真颇为遗憾地说。合唱太普通,古筝则几乎都是女孩子学的(虽然男性的古筝大师肯定有,但很奇怪的是,小学里学古筝的男孩子几乎没有,要是给沈灵报了古筝班,他说不定会被班里男生排斥)。
    “美术的话……”沈真继续低头研究着拿在手里的兴趣辅导课名单。
    “如果我想要学画画,我可以跟着哥哥学。”沈灵立刻说。
    沈真听着有些开心,在心里把绘画班划掉了。他想了想,问:“那报个书法班怎么样?”
    书法完全可以跟着梦里的自己学啊!沈灵摇摇头说:“我想报写作阅读班。”
    “咦?怎么是写作班?你很喜欢写作吗?其实你心算能力那么好,报个围棋班、象棋班也是可以的。或者运动类的也行……你平时坐着的时间已经够多了,要多跑跑跳跳才会长高啊!”沈真说。
    不怪沈真对沈灵的兴趣班如此上心。沈真只是忽然意识到,“儿子”这种生物距离他还太远了,短期内是无法见到那位“若愚”的,但是他有沈灵啊!所以他打算先把沈灵朝着男神方向培养起来。
    而沈灵之所以选择写作阅读班,谈不上对写作有多喜欢,只是因为他觉得这个最省事。别的兴趣班,要么需要学生自己花钱购买相关道具(沈灵不想浪费这个钱),要么沈灵完全可以在梦里跟着前世的自己学。而上写作班只要带上作文本就可以了,沈灵觉得每周多写一篇作文不会耽误他的时间。
    沈真见沈灵不打算改变主意了,只好在“写作阅读班”后面打了个勾,然后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这就是传说中的家长签名啊!小学里需要家长签名的地方多。沈真很有身为家长的自觉性。)
    “沈真哥哥,张叔叔给你打电话了!”李源的声音从屋子外面穿来。
    李家装了电话,如果张明有什么事情想要快速找到沈真,就会打李家的电话。虽然,张明很少会打这个电话。而如果沈真想要找张明,他还是会选择去小卖部。毕竟,接电话是不要钱的,但打电话却需要钱,跨市加了区号的电话比市内通话要贵。即使李家人不介意,沈真在这方面依然无比自觉。
    沈真放下手里的东西,带着沈灵飞快地跑到了二楼。
    张明为了不浪费钱,在李源下楼叫沈真这会儿,他已经把电话挂断了。他给沈真预留了跑到楼上所需要的时间,会在五分钟后再重新打电话过来。沈真只要站在电话旁边等着就可以了。
    电话铃再次响起来时,沈真才刚刚拿起“喂”了一声,张明激动的声音就立刻灌了他一耳朵。
    “卖出去了!古董盆子卖出去了啊!”张明显得非常兴奋。
    竟然真的是古董吗!沈真下意识地朝沈灵看了一眼。
    沈灵矜持地保持着微笑,深藏功与名。
    张明显然特别想要和大家分享自己的心情,说:“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把盆子卖掉,想了好几天,还是打算去古玩街转转,大不了就多找几家店铺问问。也是那么巧了,我在去古玩街的公交车上遇到了一个老伯。他问我怀里抱的是什么,我看他长得像是我当年念书时的老校长,就照实说了。”
    张明只有小学文化。他的小学校长那会儿年纪就已经不小了,常年板着一张脸,但为人正直。
    张明所谓的“照实说了”,那真的就是毫无保留地说了。他说,他怀里抱的这个原本是家里的狗盆,狗死了但一直舍不得扔掉,又说家里的孩子觉得这是个古董,于是他就打算去古玩街问问行情。
    要不是那位老伯有涵养,又看得出张明是个憨厚的,他说不定会觉得张明的脑子被屎糊住了。
    张明和老伯说话时,并没有刻意压低声音。公交车上当时就有人直接笑出了声,还是讽刺的那种笑。他们觉得张明为了小孩子的一句话就把狗盆当了古董,这要么是蠢,要么是钻进钱眼子里去了。
    也是张明运气好,这位老人并没有把他的话当成是玩笑,还提议要看一眼盆子。
    于是,张明就把旧衣服掀开了一角,让老人家看了。
    老伯研究了一会儿,眉头皱起来又舒展开,忽然慎重地说:“在下一站,你就跟我下车吧。我看你这个东西确实有些来历,想要好好看看。你也不用担心我是骗子,下一站还是在闹市区,并没有把你带到什么荒凉的地方去。我之所以要下车,是因为车上不稳,不敢把你家宝贝拿在手里仔细看。”
    张明同意了。于是,两人下车,随便找了个马路牙子坐着。老伯开始仔细地研究起了狗盆。
    “那老伯说我这东西确实是真的,而且应该是官窑烧制的,只可惜没有保存好。他还说了一大堆,我都没听懂。他问我要不要卖给他。我想了想,老伯看着不像是坏人,就问他愿意出多少钱。”
    张明心里没有那么多杂念,也不担心老伯坑他。
    而那老人家估计看出了张明是个实诚的,并不打算坑他,最后花了两万八,把狗盆买走了。
    两万八啊!张明的月工资并不固定。忙的月份工资能开到两千多,闲的日子大概只有八/九百,他忙一整年也存不下两万八啊!对于张明来说,这钱就像是地上白捡的一样,他别提有多高兴了。
    虽然狗盆竟然真的是古董这件事情打了沈真的脸,不过他还是替张明觉得高兴。听到张明说想要谢谢沈灵,沈真就把电话递给了沈灵。而在沈灵和张明通话的时候 ,沈真就站在一边想事情。
    没过多久,电话重新回到了沈真手里。沈真问:“叔,这些钱你打算怎么花?”
    “还能怎么花?我打算找个靠谱的首饰铺,用金子打个狗狗形状的吊坠给倩倩,再给你和灵灵买条金链子。”张明笑呵呵地说,“电视里都说黄金保值啊!买了绝对不会亏的。你们带着也好看。”
    吊坠肯定比细链子分量足、占的金子多,也就是说这钱是张倩占了大头。不过,张倩是张明的亲女儿,狗盆又是他家里的东西,她占了全部也说得过去。至于沈真和沈灵,张明打算给他们买条金链子,一来是因为他眼中有这两个孩子,二来若没有沈灵,那两万八的狗盆就永远是个破狗盆而已啊。
    沈真很感动,却果断地拒绝了,只说:“叔,你就没想过用这些钱做点小生意吗?”
    张明是做过生意的,但其实他这个人并没有什么做生意的魄力。当初他和沈淑来的小店之所以能开起来,完全是因为沈淑来为人果敢。沈淑来去世后,张明做生意的心思就歇了。
    而且,张明当初和沈淑来做的是小吃生意,每日需要早起晚睡,工作的强度非常大。沈淑来不在后,张明一个人肯定撑不起来。虽说也可以雇人吧,但张明心里压根就没有产生过要当老板的想法。
    沈真说:“叔,我现在每天早晚都会去学校门口摆摊卖茶叶蛋。你猜我一个月能赚多少钱?”
    “真真啊,听叔的,你的摊子就先别摆了。你还小,不要累着自己。”张明的重点完全偏了。
    沈真自顾自地给张明算起了账:“市场里的生鸡蛋卖两块多一斤,因为我需求大,批发价比零售价更便宜。一斤鸡蛋有八/九个,算下来一个鸡蛋两毛多,而一个茶叶蛋卖五毛,卖一个能赚两毛多。”
    “你现在最重要是事情是读书……”张明还在碎碎念。
    “卖一百个就能赚二十多块钱。我精力有限,每天只卖一百个。这样一个月就有六百多了。就算扣掉了水费、茶叶费、煤炉费、香料费,每个月也比娟巧表姐在厂里赚得多吧?”沈真说。
    张娟巧在厂里当女工的工资是四百左右。有时候工作失误了,还要从工资里扣钱。
    张明的碎碎念停止了。
    “叔,娟巧表姐不是打算今年去安城吗?你们不考虑做个生意什么的?”沈真认真地问。
    “可是店面已经租出去了啊……而且,虽然巧巧是我外甥女,可也是要避嫌的啊。”张明和沈淑来一起做生意时,晚上都直接睡在了店里。但他们是夫妻,这就没有关系,换成张娟巧就要避嫌了。
    沈真笑着说:“也不一定要做小吃生意。你和妈妈当初买的店铺是在安城城西吧?那里有好几所大学,可以让娟巧表姐开个衣服店。”卖衣服需要进货,张明肯定是不行的,但张娟巧还能学。
    张明听沈真说得头头是道,又不知道想了些什么,忍不住说:“干脆你和灵灵都来安城吧?”
    听到张明的提议,沈真倒是一愣。
    他当初选择带着沈灵来嘉城,是因为他想要避开宋根荣,又不想给张明造成麻烦,毕竟他们继父子的关系还没有亲密到那份上。但现在他和张明的关系比上一世更亲近了,而且张明对于沈灵这个额外的负担也没有什么芥蒂,他们和张明一起生活不是不可以……不过,沈真还是拒绝了张明的提议。
    “叔,我和小灵待在嘉城挺好的,去了安城还要重新习惯。”沈真说。他们去了安城还要重新租房子、找学校等等。安城比嘉城经济发达很多,这意味着他们的开销也会增加。而且,沈真的心思并没有全部摆在做生意上,他更为享受的是画画的过程。他不会因为一些小利益就忘记自己的挚爱。
    张明心里一叹。他琢磨着,沈真是不是还怕他会亏着沈灵?
    其实,张明虽然好心,却也没有圣母到那种博爱天下的境地。如果沈真一开始就带着沈灵去投奔张明,张明心里肯定会犯嘀咕。可是,现在的情况是,沈真赚的钱已经完全能负担得起沈灵的开销了。而且,张明在和沈灵相处过后,觉得这个孩子非常好,若让他继续留在他养父母家里才是造孽!
    沈真不知道张明的复杂心理,说:“叔,那店面的出租合同不是才签了一年吗?等娟巧表姐到了安城后,你让她先去百货市场里找工作,找那种卖衣服的店先当个导购员,一边卖卖衣服赚赚钱,一边了解下市场。等明年出租的合同到期了,你就把店面收回来,然后让娟巧表姐自己进货卖衣服。”
    沈真之所以这么提议,是因为他记得张娟巧上一世似乎就卖过衣服。不过,他记得不是很清楚,毕竟他上一世只在张倩的婚礼上见过张娟巧。但就算是他记错了也没关系,张娟巧并不是立刻就要开店,而是会先找份导购员工作适应着。如果她真不是卖衣服的料,那么生意之事还可以重新做打算。
    那店铺本身有着沈淑来的心血。沈真相信,如果张娟巧真能把生意做好,那么凭着张明的为人,肯定不会让他吃亏了。果然,张明听到沈真的提议后,立刻说:“把铺子收回来不出租了?那你们的生活费怎么办?”要是没有租金,他上面一个老娘,底下三个孩子,一份死工资根本撑不住啊。
    “叔,到时候我们自己做生意就能赚钱了!你还担心生活费?”沈真说。
    “可是……”可是万一亏了呢?张明根本没什么底气。虽然沈真的茶叶蛋卖得很好,但这不意味着他和张娟巧就能把衣服卖好了啊!而且,茶叶蛋是个什么成本?他们卖衣服又是个什么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