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上人_分节阅读_27
李氏才站在门口就裹足不前了,因为她看到一位穿着洋式长裙,烫着头发的女子刚从里面走出来,可能是一比较觉得自卑,就停住了脚步。
雪兰拉着她走进去,直接对店员说:“帮我们量一下身体,我们要做几件旗袍。”
“我就免了。”李氏道,“你自己做,我只要裁了料子来,自己就能做了。”
“你做的能穿出门去吗?快听我的吧。”雪兰道,“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你也知道这个道理的。”
“你胡说什么呀。”李氏白了她一眼。
店员看二人争执的样子,有点犹豫是否招呼她们,毕竟这是两个穿着棉袄的女人……
雪兰很有土豪的气魄,对店员说:“我们有钱,你别怕,好料子尽管来就行,我们只是乡下人刚进城,所以看着土而已。”
店员叫雪兰一句话说脸红了,忙说:“瞧客人说的,快坐,快坐,我去叫裁缝。”
李氏气地拧了雪兰一把:“怎么说话呢,嘴上也没个把门的。”
“我们是乡下人刚进城啊,这里可是皇城,通阳能跟这里比吗?咱们不是乡下人进城是什么?”雪兰说,“既然家里的钱是我挣得,今天咱们怎么花,你就得听我的。”
李氏叹道:“听你的,听你的,我只是不愿意你胡花钱,你一个小孩子……”
其实,别看李氏是有钱人家的姨太太,但其实她没有花过钱,刘宅里才不给姨太太发月钱呢,家里有什么东西都是买好了,一起发下去的。一辈子待在宅院里,根本用不着花钱,就是这个原因,雪兰她们逃走时,还要先去卖首饰。
不一会儿,一个妇人打扮的女人过来了,她伺候雪兰和李氏量了身体。
然后她指着店里的样品货,问两人要做什么样的。
雪兰其实不想穿旗袍,旗袍这种衣服,要身材好穿着才漂亮,雪兰筒一样笔直的身材,穿上着实更像筒了。她反而喜欢清末女人的衣裳,上身是马褂一样的宽袖子绸缎褂,下身是牵了褶皱的长裙。
所以她要了三件旗袍和一身老式的裙子,李氏则只订做了几件旗袍,三姐的身量李氏知道,也干脆叫人家做了。
这些都是量身定做的,料子要自己选,雪兰还买了两件成衣,在人家店里穿上后,就直接穿着走了。北平春天的太阳能晒死人,亏她们还穿着棉袄……
然后她们又去了隔壁的首饰店,雪兰想把李氏卖掉的首饰补回来,毕竟一个女人,积攒那些东西也不容易。
李氏想买首饰头面,就是那种古旧的点翠簪子,凤钗之类的东西,还说:“这些东西早买了也好,等你们姐妹出门子,还能当嫁妆。”
雪兰心想,是挺不错的,你买回家,我在屋里戴上,玩唱大戏不错。
这年头很多女人连长头发都不留了,谁还用得着这东西。
最后,雪兰选了珍珠项链,两对坠子,几个料一般的玉手镯和几个金发饰。
这天,她们可算是带着大包小包回了家。
买了许多北平名吃,雪兰还抱回了一只小黄狗,这是在饭馆摊子上花三分钱买的。刚出满月的小土狗,雪兰瞧它母亲挺凶的,身边养着七八个小崽,护得什么似的,就问店家能不能买一只。
店家给挑了一只浑身土黄,胸前有一撮小白毛的,长得特别壮实,已经会奶声奶气嗷嗷叫了,要了雪兰三分钱。
回家后,雪兰想把小狗养在屋里,李氏嫌弃土狗脏有跳蚤,说什么也不肯。给拴在了前院的西厢房门口,那里有个开了口的木凳,铺上草,就成了一个小窝。
不过高兴了雪兰这对姐妹,饭也顾不上吃了,一晚上光围着狗转。可惜好景不长,当天晚上,雪兰和三姐两个抱过狗的人就被跳蚤咬了个遍。
唉,这么萌的小狗狗,就算被染上了跳蚤,也不会怪你的。
几天后,裁缝店把新衣服送到了雪兰家里,三姐和雪兰当场就喜滋滋地换上了,李氏看着两个花一样鲜艳的女儿,也是喜笑颜开。
雪兰提议出去吃饭。
李氏说:“行了行了,这几天都花多少钱了,有钱也不是这个花法,你瞧咱们刘家的老爷太太,那也是大大的有钱人,可也讲究节省,万万不肯胡乱花钱的。”
李氏的想法还是老套,这都离开多久了,还叫人家老爷太太。雪兰认为她这样可不行,于是决定带李氏和三姐去安国饭店吃顿西餐。
李氏最开始以为女儿只是带她去普通地方下馆子,没想到来到了一个富丽堂皇的大地方,眼睛都看直了。
雪兰第一次来到安国饭店的时候也挺惊诧的,这里仿照西式的风格,装修的金碧辉煌,连侍者都穿着黑西装,带着黑领结。
李氏和三姐都缩着脖子,一副很紧张,很犹豫的样子。
雪兰安慰她们说:“别紧张,我上次跟许编辑来过,这里吃不了咱们的。”
“这里花钱挺多的吧,咱们还是……”
“没事,花了咱再挣。”雪兰拉着李氏说,“别露怯,不然别人笑话咱。”
对李氏而言,这样的地方她一辈子都没见过,谁能想到这是个吃饭的地方呢?
雪兰本来也不打算乱花钱的,毕竟能在现代享受的,她都享受过,这种高级大饭店对她而言也新鲜不到哪儿去,里面的食物不一定比路边摊好吃,关键是想带李氏和三姐开阔下眼界。
同是三个胆小的女人,但雪兰的胆小和李氏她们不一样。
雪兰是因为来到了陌生的时代而害怕,李氏她们却是内在的胆怯,没有见过世面,没有接触过社会的无知妇人对待外界的害怕。而这种害怕是不妥当的,雪兰很担心,万一有一天刘老爷找上门来,哭着喊着跪求李氏回家,她会不会就跟着走了。
期盼这天永远也别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也要让李氏明白,这个世界很大,大到朝天迈步,也自有天梯。
李氏和三姐跟着雪兰进来,但一路上都不敢说话,像看西洋镜一样四处打量,呆呆地望着游走在其中的侍者和穿着洋裙子的女人。
雪兰没有要小房间,而是带她们去了大厅。正是中午,这里坐了许多客人。
一张方桌上铺着白色的桌布,中间还有一个插着红玫瑰的小花瓶,明显玫瑰花是在花棚里养开的。
就坐后,侍者拿来了菜单,菜单上有法文、英文、德文……都太他么高大上了。
雪兰把菜单一扣说:“正菜要里脊牛排,七分熟,配菜要蔬菜沙拉和羊角面包,饭后甜点要慕斯蛋糕,前菜要香煎鹅肝酱,红酒……不太懂,你推荐下呗。”
“11年份的克鲁埃法国红酒如何?”男侍者问,“我们可以先开了让您尝尝。”
“好,顺便来三瓶果汁汽水,我在大厅看到的那种,法国什么什么,不太认识。”
侍者笑了笑说:“蓝白道特皮锐。”
“哦哦,我只认识开头一个词,其他的词都不认识,那是英文吗?”
“不,是法文。”侍者笑道。
“那就这样吧,谢谢你。”雪兰说。
侍者离开后,三姐惊奇地问:“五姐,你从哪儿学的?”
“跟着许编辑他们学的呗,他们就是这样点菜的。”雪兰撒谎说。
然后雪兰把面前的餐巾一甩,噎在领子里。
“看到没有,外国人就是这样吃饭的,生怕饭掉下来弄脏衣服,所以在这里挡上一块手绢。”雪兰说。
李氏笑了:“那还不跟小孩似的,还怕吃漏了嘴。”
雪兰捂着肚子笑了起来,其实餐巾铺在大腿上也行,不过楼下吃西餐的华夏人都噎在领子里,那她们也噎在领子里。
“都听说洋人吃饭用刀子和叉子,咱还没见过呢,原来是这样的。”三姐好奇地拿起了叉子说。
“不方便,不如用筷子。”李氏道。
“娘说的对,咱们华夏人的筷子是好东西,这刀叉才是野蛮的象征呢。”雪兰转了转叉子说,“你们知道吗?筷子在咱们华夏已经有三千多年的历史了,据说是苏妲己为了讨纣王的欢心,于是拿玉簪做筷。标准的筷子长七寸六分,代表人有七情六欲,以示与动物有本质不同。而且筷子为一双,一根主动,一根从动;一根在上,一根在下,两根筷子组合成为一个太极,有阴阳两仪的含义,所以这是一件很风雅很有智慧的东西,外国人不会明白咱们华夏人的深奥和内涵。我们古代人说,君子远庖厨,是因为不忍杀生,我觉得这是因为远离了刀叉的野蛮和血腥,没想到咱们现在却又成了拿着刀叉当文明的时代。”
雪兰说完一抬头,却见三姐和李氏正静静地望着她。
“早知你故事写得好,果然是知道的典故多,你这样讲话,倒让我想起了课堂上的老师。”三姐笑着说。
雪兰也笑了,却忽然听到有人插嘴道:“文明之所以为文明,并非因为历史悠久,而是因为文化的先进。如果一份文化太过古老,不再合适时代的进步,那么这样的文化又文明到哪里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