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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色 第144节

      看着委托协议上的律师费,方轶琢磨着,一个月能捞到两个案子也行,扣除各种税费和律所的扣点,至少有两万多的收入进账,比坐班强多了。
    下班前,方轶分别给看守所和法院打了电话,预约会见和阅卷。
    次日一早,方轶直奔区法院阅卷,十点半的时候,方轶回到了律所,坐下来开始仔细研读案卷。
    下午时,方轶接到了县法院的电话,法官通知他周光故意伤害案将于隔周的周三开庭,传票已经邮寄出来了。
    次日一早,方轶去了看守所。
    坐在方轶对面的是一位二十多岁,长相有些小帅的年轻人。
    “杨旭(杨总的儿子),能说下整个事情的经过吗?”方轶问道。
    “嗯,我当天去常去的那家酒吧喝酒,碰到一个女孩子,挺漂亮的,我请她喝了一杯,她没有拒绝……”杨旭将事情的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
    当天杨旭去酒吧喝酒,碰到个漂亮妹子随后便动了心,请对方喝了几杯鸡尾酒后,两人都有些晕乎乎的。后来杨旭提出一起出去玩玩,漂亮妹子跟着他出了酒吧。
    两人打车来到了附近的一家酒店,开了一间大床房,漂亮妹子跟着杨旭进了酒店。
    关上门后,杨旭欲行不轨,但是漂亮妹子突然反悔了,死活不依。其实两人心知肚明进屋要干什么,孤男寡女的同住一室,不是为了干那事,难道是为了躺在被窝里谈理想,谈人生的抱负?别扯了!
    杨旭以为漂亮妹子是在故作姿态,欲擒故纵,一下来了兴趣,施强(此处省略几百字,以免被404),漂亮妹子的上衣被扔在了地上。漂亮妹子在酒精的作用下,无力反抗,当运动短裤的裤绳被拉开时。杨旭再次问漂亮妹子是否愿意与他xx,对方再次拒绝了他。
    此时的杨旭酒劲未过,头晕的厉害,觉得没有意思,便没有再继续,沉沉睡去。女孩半夜酒醒后,下床穿好衣服,偷偷溜走,出了酒店后报了警。当天晚上,正在酒店床上呼呼大睡的杨旭被警察抓捕。
    “我真是冤枉的,我没碰她,我真的没碰她,运动短裤都没脱,怎么可能强奸呢。”杨旭喊冤道。
    “之前她身上的衣服是谁扒下来的?”方轶问道。
    “是我脱的,当时我以为她嘴里喊不要,其实心里想要呢,女孩子很多时候都这样!然后我就把她推倒在床上。”杨旭解释道。
    “你跟警察和检察院也是这么说的?”方轶问道。
    “嗯,他们说我这是小事,没关系的,办了就认,没有那么严重,然后我就认了。”杨旭点头道。
    方轶一阵无语,这不就是采用暴力手段欲行不轨行为嘛!如果女方配合那就是两情相悦,如果女方拒绝,那就是违反女性意志,构成强奸罪。而杨旭的想法就是与漂亮妹子发生关系,估计一开始对方也是这么想的,关键是对方虽然跟他进了酒店的房间,却临时反悔了,又不想干那事了。
    走出看守所,方轶坐在车里怎么琢磨怎么觉得这案子构成强奸罪,但是案卷上记载的被告人和被害人对事情的经过的自述不一致,检察员和警方都采信了被害人的说法,方毅觉得这个点可以发挥,往左偏构成未遂,往右偏构成中止,而最后的结果……失之毫厘差之千里,仅在一念之间!
    吃过午饭后,方轶回到了律所,再次翻看案卷,对比今天杨旭所说,开始研究案件。
    晚上下班后,方轶刚想回去,万可法走了过来,低声问道:“晚上有安排吗?”
    “没有,您有事?”方轶看向胖老头。
    “咱喝一杯,我弄了两瓶茅台。”万可法笑的有点贼,好像偷到了腥的猫一般。
    “去哪喝?”老板约喝酒这事得去,不给老板面子可不好。
    “办公室,我让小周去买菜了,一会就回来。”万可法说完,给方轶递了一个眼色:“我先过去,你收拾下快点过来。注意保密!”
    方轶突然觉得老板的眼神有点做贼心虚的感觉,这胖老头有点意思。
    万可法刚走,黄律师凑了过来,贼兮兮道:“老板约你喝酒,你还不快点。”
    “哦,你怎么知道的?”方轶吃惊道。
    “这还不简单,我一看老板那贼兮兮的样子就知道他又要喝酒。”黄律师嘿嘿一笑道。
    “老板总在办公室请喝酒吗?”方轶疑惑的看向黄律师。
    “分人,你是第五个被请进办公室喝酒的。”黄律师神秘兮兮道:“之前我进去过一次,那次喝的是烧刀子,劲太大,一杯下肚我就被放倒了,从此失去了进办公室喝酒的资格。”
    第328章 下里巴人
    “咱老板回家喝酒吗?”方轶顺嘴问道。
    “他敢!借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在家里喝啊!”
    说完,黄律师一缩脖子,向主任办公室的方向扫了一眼,随后压低声音道:“一家人看着他,严格限制他饮酒,因为他有三高,就连咱们所里都有老板娘的眼线。这话你可别说是我说的,你知道就行了,注意保密。
    你也不想想,以咱们老板的身份,家里人要是不管着点,那还不天天醉生梦死,还能请你进办公室喝酒?”
    “老板在办公室喝完,就不怕回家被发现?”方轶疑惑道。
    “没办法,鱼和熊掌之间总得选一样吧,有得必有失!”黄律师耸了耸肩膀走开了。
    办公室的茶几上,酒已摆上,周颖从外面的餐馆买了些猪头肉、熟牛肉、花生米之类的下酒菜,正在摆盘。
    “方律师,想当年在乡下,我们几个青年人最喜欢的就是过节,偷偷弄点散装白酒,再整点猪头肉、油炸花生米,那滋味……给只龙虾都不换。”万可法微闭双眼,一脸的回味,片刻后睁开眼:“那是一个令人难忘,却又不堪回首的年代。来,倒酒!”
    方轶坐在他对面,略显拘束的拿起酒瓶,给老板和自己各倒了一杯:“万律师,我敬您!”
    “关起门来喝酒,没有律师,只有酒友。喝酒的时候,我是老万,你是小方,听到没!”万可法把脸一沉,说完随即笑了笑:“来干一杯。”
    两人对面而饮,很快便下去了半瓶酒,酒菜虽然简单,但是气氛却越来越轻松,万可法讲起当年下乡的往事,滔滔不绝。方轶边喝酒边听故事,觉得眼前的胖老头其实挺不容易的。
    “加入诉讼部后,感觉怎么样?”万可法喝干了杯中酒,方轶又给他倒了一杯。
    “挺好的,其实诉讼部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冷冰冰,一盘散沙!大家在群里交流还是挺多的。”方轶微笑道。
    “嗯,考核这主意是我出的,既然组建团队,肯定需要一定的标准,咱不能赞鸡毛凑单子,冲人数,那没有意义。
    我当初定的标准很简单,第一,专业能力一定要强,专业能力不强,做不了律师;第二,人品要过得去,我不要求人品多么的好,但是必须得有底线。不能什么钱都要,什么钱都拿。人非圣贤谁能无缺点,所以我说人品过得去,有底线就行。
    这么多年,团队的律师来来往往,走了不少,也留下了不少。能留下的大家同舟共济,都将成为团队的底蕴。
    不愿留下,或者不能留下的,我也不挽留,毕竟人活一世草木一秋,各有各的活法。我不阻碍大家的发展。”万可法喝点酒,话也多了起来。
    “嗯,您做的对,强有的瓜不甜。”方轶点头道。
    “我看你最近一直在忙案子,有什么困难尽管张嘴,我能帮的一定帮。”万可法道。
    “嗯,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最近接了一个案子,是个强奸的案子,有些点还没想透。”方轶放下酒杯道。
    “哦?说来听听。
    我跟你说,李白斗酒诗百篇,可见喝酒可以激发灵感,咱们律师应该多喝酒,只有这样才能有灵感。说不定这顿酒喝完,你再看案卷,立刻就通透了!”万可法煞有介事道。
    方轶心中好笑:对,多喝酒,到时候吐个通透。脑袋都不转了,去哪找灵感啊!
    方轶趁着两人清醒,将杨旭的案子讲了一遍:“这案子我想来想去,想做罪轻辩护,往犯罪中止的方向走。这样可以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嗯,我当年也做过一个类似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被告人各说各的,都没有证据,事发地点在荒郊野外,公诉人也提不出更多的证据。
    最后你才我是怎么办的?”万可法一脸神秘道。
    “怎么办的?喝酒喝出灵感了?”方轶瞪着眼睛看向对面的胖老头。
    “没,那时候我赚钱少,要养家,舍不得喝酒。我是运用的生活经验。越是在纷乱复杂的案件中,生活经验越重要。
    法律不应该,也不是阳春白雪,它是下里巴人,生活经验、道德水平和行业惯例都会被融入进去,虽然有时候它发展缓慢,甚至阻碍经济的发展,但是它终究会一步步走向完善。
    法律是冰冷的,也是有温度的,如果法律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那不是法律的过错,是人之错!”万可法端着酒杯,一边晃动酒杯,一边盯着杯中酒淡淡道。
    “生活经验?!嗯,我明白了。”之前方轶一直想不通,总感觉有层隔膜挡着,现在拨开云雾见日出,豁然开朗。他觉得面前的胖老头说的对。
    “看,我说的对吧,多喝两杯灵感立现。”万可法说完,一口喝光了杯中酒。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桌上的熟食已经所剩无几,两瓶茅台已经倒不出酒了,再看方轶油腻的中年脸上红扑扑的,越喝越精神。万可法喝的很开心。
    “第五个!你是第五个!你比那帮小子强多了,那帮家伙喝完酒,还得我收拾桌子。
    好了,天不早啦!不喝了,你把桌子收拾下,咱们聊会,喝喝茶,我得去去身上的酒气。”万可法笑道。
    方轶答应一声,看了看表已经晚上九点多了,这点诉讼部应该已经没人了。方轶一顿忙活,心中自嘲道:“陪吃、陪喝,最后还得陪聊,这服务行业做的!”
    次日下午,杨总再次来到万华联合律师事务所。
    会议室内,杨总和方轶相对而坐。杨总一脸期待的问道:“方律师,有结果了吗?”
    “我已经看过案卷了,也见了您儿子杨旭。公诉人指控他犯强奸罪,强奸未遂。但是我认为,杨旭不构成强奸未遂,属于强奸中止。”方轶道。
    “方律师,您有几分把握?”杨总听方轶说完,立刻坐不住了,不自觉的身子前倾,问道。
    “五五开!您知道任何事都存在风险。”方轶道。
    五五开!杨总心里琢磨着,就算是死马当成活马医,试试总不妨事,反正也这样了:“好,方律师,我儿子的案子就委托您了。明天我把后续的律师费打过来。”
    第329章 天狂必有雨,人狂必有祸
    方轶送走杨总后,刚想回工位,手机突然想了起来,是村里的生子打来的。
    “生子,有事?”方轶接通电话后问道。
    “嗯,有点事,我……我想借点钱!”生子吞吞吐吐道。
    “借钱?借多少?是不是租的那块地开工了?”方轶一怔,随即问道。
    “嗯,我想把周围的铁丝网补齐了,再把房子整一整,五万就够了!”生子道。
    过完春节后,生子找了几个人帮忙,开始去隔壁村收拾租的房子和土地,本以为买点木料,装上门窗就行了,可谁知道越弄活儿越多。
    虽然大家知道他不容易,管顿饭就行,不要工钱,可原材料的采购需要钱,村里的借款一直没还,他没脸再开口,所以没敢告诉方冒。生子思来想去只能找方轶帮忙。
    “行,你给我个账号,我给你转过去。”方轶立马答应道。收到短息后,他去楼下的银行,给生子的账户转了五万元。
    周光故意伤害案终于开庭了。方轶坐在审判庭内,对面坐着两位检察员,这次周光的案子是一位法官独任审理,法官是位四十多岁的女人,梳着一个简单的马尾辫,脸上挂着霜。
    坐在被告人席上的周光,仿佛又苍老了不少,眉头皱的更紧了,坐在法庭上有些不知所措,两只脚不由自主的踩来踩去,嘴唇也有些微微颤抖。
    旁听席上坐着周主任、周俊山,还有不少村里来的乡亲。
    “……我们认为,被告人周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周光虽未及时投案,但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如实供述犯罪行为,认罪、悔罪,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另查,案发时被告人周光未满七十五周岁,不属于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的老年人犯罪。
    但考虑到被害人周俊水存在过错,我们建议,在法定刑以下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完毕!”检察员说完,放下了手中的起诉书。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方轶看来,检察员建议法院判处周光六年有期徒刑,已经低于最低法定刑(十年)很多了,但是在他看来六年有期徒刑还是有点多。
    “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听清楚了吗?你对起诉书指控你的犯罪事实有无异议?”女法官问道。
    “听清楚了,没有异议。”在周光看来,检察院的同志已经对他网开一面了。之前有人告诉过他,他犯的罪起码要被判十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