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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8章

      “秦哥,在吗?我有个事想要请教一下。”
    发来消息的,是养老院业务部的林刚。
    今年刚毕业。
    在养老院里,工作态度比较积极。
    什么活都抢着干。
    他如果记得没错的话,老张出事那天,程楚潇就是他的客户。
    本来双方谈的不错。
    程楚潇总体也比较满意,都要进入到最后的谈合同环节。
    却不料发生了这档子事。
    “什么事?”
    秦牧直接回了三个字。
    几秒后。
    对方又发来了消息,显得有些纠结:“这个……秦哥方便的话,还是打语音吧。”
    秦牧想了想。
    直接给林刚拨通了语音电话。
    电话一接通。
    林刚便苦笑着说道:“秦哥,这么晚打扰你,我遇到了点事,实在是不知道该咋办了。”
    秦牧皱了皱眉头,安慰了一句:“你先别急,慢慢说。”
    林刚叹了口气。
    才缓缓说道:“今天下班之后,有个人加我好友,我本来以为是想把老人送到咱们养老院的家长,没想到通过好友之后,对方就说给我五万块钱……”
    他的语气带着几分纠结。
    对方自称是律师。
    还说明天开庭,到时候他们会提出申请,让他出庭作证。
    要求他对当日没牵狗绳的情况进行详细描述。
    当然。
    描述的内容……
    自然是按照对方所说的来。
    “他让我当庭作证,证明是张老主动招惹了那条狗,只要咬死这个事情,五万块钱就归我了。”
    说着说着。
    林刚又叹了口气,神情有些复杂。
    这五万块钱……
    对他而言。
    无疑是一笔巨款。
    要知道。
    他在养老院上班,一个月的底薪也才一千多。
    就算加上提成……
    也才四五千。
    五万块钱相当于一年的收入了。
    对方甚至还替他考虑到了后果,说可以推荐他去另一家养老院。
    就算他被现在这家养老院迁怒辞退……
    分分钟可以找到第二份工作,第二天直接去上班。
    还表示如果钱不够的话……
    他们那边还能再加钱。
    说的他都有些动心了。
    可是……
    和秦牧接触了这么久。
    他见过了太多反面案例。
    那些贪图小便宜的,最后的下场都不怎么好。
    他虽然很想拿这笔钱。
    却生怕自己被秦牧给送进去。
    院里的每个人,都知道秦牧下起手来没轻没重的。
    平时看起来挺和善的。
    但干起人来一点都不含糊。
    “秦……秦哥,我主要是想问问,这个钱……我收了的话,对案子会有什么影响?”
    林刚咽了咽口水,又追问了一句:“当然,对我有什么影响?”
    而书房里。
    秦牧听完了他的这番遭遇,逐渐露出了恍然之色。
    至此。
    他总算明白了对方的胜诉手段了。
    只要说服了这几个当时的“目击者”,便可以将责任甩一部分给老张。
    是老张的逗引,才导致了狗追击他。
    他也不再是无责了。
    在本次事件中,他将处于过错方,无法以此为由,再向程楚潇索赔。
    而且。
    还要就狗狗的死,进行一定量的赔偿!
    可以说……
    只要对方的操作成功了,局面将在顷刻间反转!
    这属于盘外招。
    所以他一直没想到这一点!
    “秦……秦哥?”
    电话里。
    林刚见秦牧没说话,小心翼翼的喊了一句。
    秦牧这才回答道:“影响肯定是有的,对方通过这个手段,可以直接翻盘,反败为胜……”
    随后。
    他将对方的目的详细说了一遍,同时说道:“对你的影响……就是一旦被发现,你可能要构成妨害作证罪、伪证罪,且会追回非法所得,并处罚金。”
    对方这个行为……
    说实话。
    完全出乎了他的意料。
    如果林刚不主动跟他坦白的话,明天上庭,他还真有可能翻船。
    到时候。
    这起官司或许要拖到二审流程。
    而另一边。
    林刚听后,则是吓了一跳:“怎……怎么有两个罪?”
    他本来也觉得这么做有些不妥。
    却没想到……
    后果会有这么严重。
    万一东窗事发,三个罪下来……
    他岂不是要从白得五万,变成了赔钱罚款外加坐牢套餐!
    而且。
    那个自称律师的人,虽然口口声声的说天知地知,但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他如果当庭反水……
    秦牧必然会看出端倪。
    以秦牧往死里较真的性格,他还真扛不住。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秦牧笑了笑,将三个罪逐一解释了一遍。
    “伪证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