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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节

      “满肚子屎尿的蠢驴,浪费我那么多好酒。”一离开人群,小狼就露出真面目,纯良的微笑下露出两边尖尖的犬牙。
    加利文有些迫不及待提问:“你好像答应他们所有要求,却又好像什么也没给。”
    小公爵同意重建圣堂,却把作为主持的圣父赶回圣城;他答应鲁珀特的人马进入萨夏,实则指派他们与圣堂互相监视。
    “这些人不怀好意,你却依然满足他们的要求?”
    穆夏好奇地看了他一眼:“你钓鱼不需要饵吗?”
    加利文若有所思,他冷眼旁观那几人被穆夏三言两语挑拨,不断竞价出卖自己的底线,却依然似懂非懂。
    “事必躬亲容易伤筋动骨,萨夏需要休息,我们也格外需要朋友的帮助。”
    加利文沉默了,如果他没记错,上次来“帮忙”的朋友叫西里斯,目前状态是被穆夏披在身上。
    “鲁珀特是只贪吃的猪,他带来那点人马无法满足他所有的要求,迟早会七零八落分散到各地,之后便可以逐一收割。至于布伦丹,他迫不及待要去服侍至高神,没有圣父的圣堂不足为惧,就随他们小打小闹去吧。何况还有一个方便收买的雷德温,他会做一个称职的看门狗,替我牢牢看着他们。”
    借刀杀人,这是人类的伎俩,却被一只小狼玩得如火纯青。混血的少年是如此贪婪,他不但要赢,还要不费丝毫力气。
    加利文吞了吞口水,他突然想起什么,往袖口一掏。
    “这是绿谷河雷因家族的来信,先前来不及在议事开始前交给你。”
    坚韧的皮封上印有山羊的戳印。穆夏厌恶地皱起眉,他可没有忘记这些厚颜无耻跟随银狼王的人类叛徒,害得他和莳萝差点死在西里斯爪下。
    虽说他砍下西里斯的脑袋,早已意料会有这一天,但看对方若无其事以人类身分出现,还是叫人恶心得反胃。
    他打开看了一眼信,就当作垃圾丢还给加利文。
    加利文一看,差点没把眼睛瞪出来。这是雷因家族的祝贺信,另外还附带一枚正值青春年华的伯爵小姐,现在谈亲的人马已经在来萨夏的路上。
    这是想结盟峻丽河中游,来对抗上游绿翡城的莱斯特家族,真够贪婪。
    “莱斯特大人顾虑太多,早就应该趁那些败类还是人狼时直接处刑烧死,他大概没想到狼王一死,诅咒破除,对方反泼脏水,名目张胆地拉起反旗。”
    穆夏抬头看向窗外。
    今晚的月神拉起半弓,银芒一点,蓄势待发,直待满月降临,所有魔物都将无所遁形。他不知怎么,又想起那晚,明月大如银镜,女孩奋不顾身从高楼直直坠落,银狼对她张开利爪,而自己……无能为力。
    修长的手指抚弄着狼皮,少年睁开眼睛,碧眸有锐光一闪而逝。
    “现在河道被封,记得从绿谷河过来必须经过一座峡谷,我以前很喜欢骑马去那里玩。”
    穆夏笑得不谙世事,彷佛只是在回忆什么童年趣事。
    “我在那里发现一窝野生的狼,哇,野蛮得很,什么都吃,比狼人还凶,时常下山吃人,我花了好几年,才让牠们认我做老大,不再恣意下山捣乱,现在应该还没被剿灭吧。”
    他轻飘飘吩咐:“雷因家族也是不容易,他们的主子被我杀了,牺牲那么多得来的诅咒和力量也没了,多可惜啊,不如就送他们去看看真的狼吧,也给莱斯特家一些喘息的空间,别让战争那么快结束。”
    “我明白了。”加利文接下命令,随意将信当成废纸揉成一团。
    “不过……大人你真的打算亲自去伊林吗?”
    “嗯,会坐船去,总要走这一趟去收拾善后。”穆夏心不在焉地敷衍。
    他玩闹似地拿出一个木匣,加利文认出那是几个名誉贵族赠送的贺礼,他们听说玫瑰大道有神迹出现,就立刻遣派工匠制作了一个精美的宝物献给新公爵,谄媚之意不言而喻。
    匣子一开,加利文皱眉。里头的工艺品是由东岸白玉雕琢而成,通身柔腻细致,只是这小豆子的眼睛,还有曼妙的脖子,来势汹汹的羽翼一张……
    这怎么看都和神迹扯不上半点关系啊,一只农家鹅?
    穆夏不是很在意,他轻声低语:“他们说是化身白鹅的神祇击退海怪,还有鲤尾人鱼救助溺水的人。”
    “大人,别和我说你信神。”我们没被神一道雷劈死就很不错了。
    “人,总是要有信仰啊。”金发昳丽的少年把玩着白鹅,宽厚的手掌像是想挽留一只活生生、亟欲振翅而飞的小鸟。
    作者有话说:
    黑心小狼想鹅萝的不知第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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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男主视角有些东西要补,奶茶想一鼓作气补完,拖到现在才~~抱歉qaq
    第一百四十三章 愚人女神
    ◎信徒,你成功吸引我的注意!◎
    “我没说谎, 是真的,那是一只人鱼!”
    少年气愤地争论:“她有宝石的鳞片、白皙的肌肤、眼睛像星星一样,我发誓她一定是水女仙, 是她救了我的性命!”
    “那你干嘛还爬上来?怎么不直接去和水女仙逍遥快活!”
    “多说点啊,雅南, 我好帮你写首歌, 说不定可以红遍整条峻丽河!”
    “对啊, 到时候你睡遍峻丽河就不会在想什么水女仙了,哈哈哈哈哈哈!”
    歌手们哄堂大笑,他们拿着琴笛开始装模作样的演奏。
    “我没有说谎……”
    再多的争辩都无用,他不过是歌手们的乐童,就像他们手上的乐器,只能任人调侃拨弄。在流浪王子的遊船上最低等的就是乐童, 他们大多是负责在幕后端茶递水、整理舞台, 惟一出场的机会就是在歌手和诗人表演前撒花瓣和香料、或是下港口揽客。
    每个诗人和歌手都曾是乐童,但不是每个乐童都能拥有自己的乐器。在遊子的船上,没有乐器的只有两种人:观众和奴仆。
    “啧啧, 就是没睡过女人, 连条鱼都可以看成是女仙了……”
    “我看你被水蛇咬了嘴,还以为是女仙之吻吧?”
    少年红着脸气得争辩: “那是女神,你们不能这样污辱她, 她救了我……她是我的神……”
    歌手们看他气得说不上话的样子, 越看越有趣,何况雅南是相当漂亮的美少年,身旁没有美人调戏, 逗弄逗弄他也行。
    出名的歌手就不用说了, 乐童大多也都是外貌姣好的少男少女, 其中雅南是最引人注目。少年有着罕见的黑发,似乎混了些东岸人的血,睫毛亦是浓郁而卷长,眼睛溢着浅浅的灰蓝,彷佛拢着雾纱的海洋,偶而一笑,就如一扫阴雨的晴海,明媚迷人,甚至比几个小有名气的歌手还要出色,但也正是因为碍到不少人眼,年轻男孩又是个倔脾气的,才会到现在都只是个乐童。
    “我们可以先教教你怎么分辨女仙和女人……”
    琴弦拨弄出淫靡的颤音,就在歌手越说越过分时,一个声音突然大叫打乱节奏:“雅南!”
    一个尖锐的错音后,空气中似乎被下了什么无形的咒语,歌手们各个动作迅速,选好位置,动作最快的就挑在绘彩的帆船下,让海风吹抚秀发,月光照亮自己英俊的脸庞,然后开始有人唱《第一束曦光》,赞扬传说中的女神,其他人只能选《蜂蜜酒的滋味》、《致公爵小姐的情诗》这种俗滥的歌。
    歌手们一个一个像开屏斗毛的孔雀,用各种绚丽浮夸的乐曲努力想盖过彼此的声音。
    两手空空的雅南站在原地。他楞楞地看着迎面而来的人,唯一能激起一群歌手靈感的只有──美人。
    “莳萝小姐,我们正在为你写歌呢。”其中一个歌手忍不住热情地招呼,心底感叹今日的美人还是那么可爱。
    少女黑发及腰,肤如冷玉,眼瞳更深如乌黑的玛瑙,纤细的手脚和娇小的身段就像东岸那些精致小巧的可爱玩意,明明不过十六,却已经拥有足以让歌手争相为她演唱的美貌。如果雅南是鱼目混珠的混血儿,这位地地道道的东方美人就是那颗真正的珍珠,瞬间衬得雅南黯淡无光。
    她走过来,径直对雅南说:“我在叫你呢,我需要采些水草作药草,你快过来帮忙,晚上什么都看不清楚。”
    雅南自然没有拒绝的理由,就算想拒绝,他也没有权力。这位莳萝小姐是遊船的客人,一位博学而高贵的东岸药士,无论遊船的主人、那位流浪王子是出于其才智还是美貌邀请她上船,她都是一位不能得罪的尊贵客人。
    “我先将雅南借走了。”莳萝抱歉地说,她的通用语说得很好,一点口音都没有。
    没有一个男人会拒绝她。药士宽大的白衫蓝裙套在少女身上依然苗条可爱,她有着一种纯真而高贵的气质,叫人只想捧在手上呵护收藏,上一秒满□□词艳曲的歌手现在就正襟危坐在赞美女神。
    “咳咳!咳咳!”有一个拿着月洞琴歌唱的英俊歌手用力咳了几声,他面带忧苦,偷偷觑了少女一眼,对方却是连一眼都不看,扔了一句:“咳嗽太用力会让声带因撞击水肿,严重的话会导致失声。”
    歌手瞬间噤如寒蝉,开什么玩笑,歌声可是歌手的生命。
    于是莳萝便毫无阻碍地带着少年离开。
    一路上雅南很沉默,他盯着少女纤细的背影,直到了船舱转角,歌手看不到的地方,他突然停了下来。
    “提醒女士,这里的河道叫做水蛇角,底部生长都是有毒的水草。我本来就是他们的侍童,女士的好心不该浪费在我这种人身上。”
    雅南面无表情地向莳萝点头,便转身离开,冰冷客气,一丝不苟。
    【莳萝,妳当初就应该放手让他在水下溺死,我看他还能不能对自己的救命恩神摆出那张臭脸。】
    月精灵抚着鹅毛剑,眼睛盯着少年离开的方向,似乎在思考下黑手的可能。
    幸好小女神知道怎么安抚自己的精灵:“你是说让一个每天祈祷十次的信徒和200点的信仰值沉入水底吗?”
    【……其实他虽然顽劣了点,但起码不是个沉迷美色的蠢货,我们就勉强接受吧。】
    莳萝:……
    對方自己走掉也好過自己想打發他離開的藉口。
    看样子雅南没有认出自己。莳萝悄悄松一口气,那时候看到一个水鸟似的影子直直坠入水底,她没想那么多,摇动鱼尾就冲过去,结果在救人的过程中,少年突然睁开眼,灰蓝色的眼眸有那么一秒看到了她的鱼尾,自此,这位单纯的男孩每天早中晚祷告,小女神的手机也像闹钟一样准时响动。
    也不是不能放着他不管,但莳萝从他的祷告中知道了这艘终点是拜佛勒庭的游船,以及上面发生的事,于是女神就蜕下鱼尾,用双脚走上了游船,来到信徒身边观察一切。
    此时已是深夜,但遊船上的歌舞从不停歇。
    莳萝走出外面时,恰好看到甲板上的歌手和戏子正忙着准备明天一早的戏剧,每个人都浓彩艳抹,打扮浮夸,仿效着宫廷贵人的模样,甚至还有人带着高耸锡帽装扮成圣道师。游船只在白天上演喜剧,当夕阳为其落幕,月亮就为悲剧升幕;诗人们不知为什么固执地相信至高神喜欢喜剧,而月女神偏好悲剧。
    几个手脚利落的乐童正用彩漆涂抹着巨大的帆布,他们在黑色的布料上小心用银漆和珍珠粉点出斑斓的星空;換到白色的纱布上就大胆地泼洒姜黄、靛青、茜红,以及些许珍贵的紫螺染料,晕染出稠艳的夕霞之色。之后只需升起所有帆布,再向女神借一道清风,大片画帆垂落,无论是繁空见证下的诸神庆典、还是夕阳西下的爱人吻别,都能在这艘移动舞台上转换自如,而发明这个机关的天才正是这艘游船的主人……
    “百花宫廷……又是演这种老掉牙的剧本,我听说那个愚人王又有新戏了,他在里面都快把我们的子爵大人嘲笑成猪了。”
    “嘘,小声点……要是被子爵大人听到,他会把你的脑袋摘下来漆上颜色,献给那位愚人王。”
    莳萝听着演员窃窃私语着八卦。他们说的那位愚人王是另一位流浪王子,他拥有名为“花后号”游船,与她现在待着这艘游船主人是出了名的竞争对手,观众们除了看两人表演外,也爱看他们花式辱骂掐架。
    演员们讨论着自家主人和愚人王无数次的针锋相对,还有愚人王大胆的行径。
    愚人王最出名就是拿猩红诗人做文章,在舞台表演上拉出一只涂成红色的狗,他毫发无伤活下来后就一夕爆红,如今他也依然不改大胆行径,这次他的新戏“血之国”直接讽刺教会,還明目張膽宣揚此时正在平原延烧的新恐怖──“血瘟”。
    就在少女听得楞神之际,突然有人高声向她打招呼,那是之前向莳萝示好不成的歌手贝里,此时他穿着金红丝绸,头戴橄榄和月桂编织的草冠,打扮得就像国王。
    男人殷勤地向莳萝介绍他们天亮后将要开演的戏剧,贝里虽然别有心思,但行为举止还算规矩,言谈间不难展现对音乐和戏剧的热爱。
    莳萝不知怎么想起了第一个认识的遊子──琼斯镇的何赛,那位下巴镶着红宝石的风骚歌手;何赛的姨婆是绿仙女,所以他一眼就看出莳萝女巫的身分,他还像个疯子一样崇拜红狼─猩红诗人,妄想与他一样出名。
    不知道现在何赛实现心愿了没,可惜的是莳萝再也没有听见他的名讳。
    贝里邀请女孩一起等待开幕,这本该是相当吸引人的活动,但当莳萝看到几个乐童搬出月洞琴和鹦鹉螺笛,心中生出不好的预感,果然下一秒就听到有歌手要趁着夜色表演一曲月光下的美人鱼。他笑嘻嘻地表示这首歌能取悦水女仙,她們會祝福明日的演出不会下雨。
    月精灵在蒔蘿身邊奸笑:【可惜他不知道水女仙非常讨厌那首月光下的美人鱼,那首歌把她们和海妖混为一谈,只要有歌手一唱,水女仙就会聚集在船下,想着把唱歌的人拖下水揍一顿。】
    歌手修长的手指在月洞琴上轻轻一弄,彷佛隔空在水面上拨起涟漪点点,當熟悉的前奏響起,莳萝隐约看到有波光闪烁。
    一想起在水下被水女仙们支配的日子,她顿时头皮发麻,装作困倦的模样拒绝贝里,逃回自己的舱房。
    靠着莱斯特夫人的推荐信,莳萝轻而易举就捏造了一个高贵的身分,所以才让游船主人将年纪轻轻的女孩奉为座上宾,不但让她搭顺风船,还给予她一间独立的舱房,甚至暗示性地安排了几个容貌姣好的男乐童供莳萝选择,莳萝当然一个也没选。
    房间是漆亮芬芳的柚木,一扇祈祷窗開在上方,方便月光或日光照入,一张羽毛褥床看着温暖蓬松,附带一只大白鹅窝成羽绒枕的形状,欢迎劳累一天的主人回来入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