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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唐玄宗引《霓裳羽衣曲》为得意的作品,开始仅在宫廷表演,开元二十八年,杨玉环在华清池初次进见时,玄宗曾演奏《霓裳羽衣曲》以导引。当时,大臣张说《华清宫》云:“天阙沉沉夜未央,碧云仙曲舞霓裳;一声玉笛向空尽,月满骊山宫漏长。”《霓裳羽衣曲》在开元、天宝年间曾盛行一时,天宝乱后,宫廷就没有再演出了。
    由于《霓裳羽衣曲》乐调优美,构思精妙,以后各藩镇也纷纷排演此曲,因此唐代文人都有歌咏或笔录。以后,随著唐王朝的衰落崩溃,一代名曲《霓裳》竟然“寂不传矣”。其实到中唐,此曲已被许多人淡忘。五代时,南唐后主李煜得残谱,昭惠后周娥皇与乐师曹生按谱寻声,补缀成曲,并曾一度整理排演,但已非原味了。
    南宋丙午(1186)年间,姜白石旅居长沙,一次登祝融峰在乐工故书中偶然发现了商调霓裳曲的乐谱十八段,他为“中序”第一段填了一首新词,即《霓裳中序第一》,连同乐谱一起被保留了下来,词如下:
    丙午岁,留长沙,登祝融,因得其祠神之曲,曰黄帝盐、苏合香。又于乐工故书中得商调霓裳曲十八阕,皆虚谱无词。按沈氏乐律“霓裳道调”,此乃商调;乐天诗云“散序
    六阕”,此特两阕。未知孰是?然音节闲雅,不类今曲。予不暇尽作,作中序一阕传于世。予方羁游,感此古音,不自知其词之怨抑也。亭皋正望极,乱落江莲归未得,多病却无
    气力。况纨扇渐疏,罗衣初索,流光过隙。叹杏梁、双燕如客。人何在,一帘淡月,彷佛照颜色。幽寂,乱蛩吟壁。动庾信、清愁似织。沈思年少浪。笛里关山,柳下坊陌,坠红
    无信息。漫暗水,涓涓溜碧。漂零久,而今何意,醉卧酒垆侧。
    由上可见,白石记谱填词的《霓裳中序第一》分上下片,歌词为长短句,结构上显然已受到词乐的影响。但音调古朴,曲中常出现降低的七度音(b7),体现出唐代燕乐侧商
    调的典型风格。歌曲的情调闲雅而沉郁,特别是两处(b7)音与“人何在”、“飘零久”的歌词相配合、更加深了感慨的色彩。
    《霓裳羽衣曲》描写唐玄宗向往神仙而去月宫见到仙女的神话,其舞、其乐、其服饰都著力描绘虚无缥缈的仙境鸿姿婆娑的仙女形象,给人以身临其境的艺术感受。白居易
    有《霓裳羽衣舞歌孩之》诗,对此曲的结构鸿姿作了细致的描绘:全曲共三十六段,分散序(六段)、中序(十八段)和曲破(十二段)三部份,融歌、舞、器乐演奏为一体。全曲36段,表现了中国道教的神仙故事。
    白居易称赞此舞的精美道:“千歌万舞不可数,就中最爱霓裳舞。”
    出于上诉原因,独孤逸风就打算将中国历史上最出名的《霓裳羽衣舞》交给怡情居的众女,让中华民族的文化在异域弘扬。
    “怎么说咱也是个爱国青年吧!这种行为也算属于爱国行为吧!”独孤逸风心里想到。
    023【至贱无敌】
    独孤逸风将《霓裳羽衣舞》交给怡情居的众女,从管弦器乐到歌曲音律,从着装服饰到曼妙舞姿,独孤逸风一一道来。
    众女听得津津有味,同时也对独孤逸风更加的崇拜了,不时有女子瞅瞅独孤逸风的。
    心里又想到:“可惜小点!”
    不过随即心里又自我安慰道:“不过长大后就会变大的啊!”
    然而转念间想想自己的身份,不期然将这份情愫埋藏于心底。
    虽说独孤逸风自己不在意,可是她们还是在意的啊!
    “不能因为自己,而毁掉风弟弟的前程!”
    “尽管他是那么的才华横溢,他是那么的风度翩翩,他的地位是那么的高高在上。”
    “爱他,不一定要得到他。”
    一刹间,每一个怡情居的女子都在心里暗暗的做出了决定。
    而当事人还丝毫不知,继续进行着自己的宏篇大论。
    毕竟才是个八岁的孩子,他懂什么?
    虽说还有上世,可惜上世的独孤逸风是个和漂亮女子说话都会脸红,摸下小手,心跳都会加速一百,虽然谈个女友,可惜还是人家来找的他,就这样的货,你还指望他能干点什么?
    经过几个小时的时间讲解,很快就到了晌午,独孤逸风本想回王府,但碍于众女太过热情,所以就留下来,和众女一起用餐。
    虽然说,怡情居的饭菜没有王府的那么好,可是鸡鸭鱼肉,山珍海味也样样都有。加之和众美在一起,独孤逸风心情很好,吃的还是比较开心的。
    然而在进餐期间,一名叫秋菊的黄衣女子在夹鱼片时,没夹稳,鱼片掉了下来,女子秋菊随手就将它扔在地下。
    看到此,独孤逸风顿时想到了一首古诗。
    于是脱口就道: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众女皆从小接受过训练,诗词书画样样精通,所以独孤逸风念这首诗的时候,众女都听懂了诗中所蕴含的意思,于是当独孤逸风念完后,众女就齐声指责起那名叫秋菊的女子来,并让让秋菊将那块扔在地上的鱼片给拾起吃了。
    秋菊看着沾满尘土的鱼片,想到自己要将之咽下时,顿时腹内一阵滚动似乎想要呕吐,眼前已是一阵眩晕。
    还是芙蓉心好,看不下去了,夹起鱼片,用清水洗净后,才给了秋菊。
    秋菊向芙蓉投了个感激的眼神,一张嘴,就将那鱼片咽了下去。
    但是秋菊咽下去后,就再也没胃口吃饭了,眼前挥之不去的是那块沾满尘土的鱼片
    众女的饭量小,一桌饭菜不过用去了十之二三,独孤逸风看了看那还余很多的饭菜,嘴里又冒出了一句话来。
    “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众女头上冷汗直冒,齐感眼前金星乱冒,头大如斗。
    可是也只有硬着头皮,甩开腮帮,一口一口的将桌上的饭菜往肚里吞。
    待到桌上的饭菜一干二净之时,众女已是肚滚腰圆,步履艰难了。
    事后,怡情居三日未开门,据说里面的众美全部吃坏了肚子。
    在拉了三天稀后的众女心里不由得一阵庆幸,庆幸自己没有真的跟了独孤逸风。
    同时心里发誓道:“以后再也不和独孤逸风小王爷一块吃饭了,尽管他是那么的才华横溢,他是那么的风度翩翩,他的地位是那么的高高在上。”
    吃过午饭后,众女万分的紧张,小心翼翼的注意着自己的言谈举止,服饰着装,生怕自己的风弟弟再冒出句什么诗句来。
    独孤逸风又详细的将《霓裳羽衣舞》的具体步鄹讲了几遍,直到众女都明白后,才放心离开。
    当独孤逸风离开后,除了最美丽芙蓉女外,众女全部都欢呼雀跃,放声大叫。
    那言谈,那举止,丝毫看不出一丝淑女风范,也没有了身为女子的矜持。
    芙蓉嘴里低语着:“风弟弟是很好,可是不适合我;要是和他待段时间,估计自己早就撑死了。”然后也大叫大跳着加入欢呼的队伍中
    独孤逸风虽然走了很远,但是他毕竟是修道之人,他也听到了众女的欢叫声。
    独孤逸风不觉一阵苦笑,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讨人厌了。
    自己在家中吃饭时也没想过那“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古诗,也没说过那“浪费粮食是可吃的!”的名言。
    怎么今天自己就说了这么些话,肯定是自己受不得人崇拜,起了卖弄之心,于是
    独孤逸风索到此,顿时又想起了前世的一句话来;“莫装嬖,装嬖”
    甩了甩头,独孤逸风一脸郁闷的朝王府走去
    独孤逸风刚回到王府中,还没坐稳,自己的二哥独孤武就找自己来了。
    对于自己的两个哥哥,独孤逸风还不怎么深接触过,不过他却清楚的知道,自己的大哥虽叫独孤文成,可惜一点也不喜欢文学,喜欢习武,自家的功夫也已快要突破至金丹期了,估计再过一俩年或许既要突破了吧!虽然比不上独孤逸风,不过就算如此也是天才中的天才了。
    倒是独孤逸风的二哥独孤武就不怎么热衷于习武,修道,现在才是先天气的修为,不过就算如此,也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了。
    二哥独孤武就喜欢吟词赋诗,自弄风雅,更喜欢“交女朋友”,当然这是通过独孤逸风的自己认为,事实上,说好听些那是“交女朋友”,说难听些其实根本就是“花心浪子”,虽然他才13岁,但是泡妞的水品已然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了。
    他这个二哥,泡过帝国公主,贵族小姐,甚至是那些平民百姓,只要稍有姿色都会遭到二哥的调戏,不过独孤逸风知道二哥虽然放荡,但是却保留着童身。
    当然原因不是因为自己的二哥洁身自好,而是自家家教太严。
    如果自己的二哥真的破身的话,估计二哥会被自己的父王活活打死。
    独孤逸风可是记得因为误会自己说谎的的父亲可是如何对待自己的。之所以至今仍然记得,可不是独孤逸风记仇,而是那件事对独孤逸风的影响太大了,以至于怎么忘也忘不了了
    独孤逸风不太喜欢自己的二哥,因为二哥有个极其讨厌的毛病,那就是自恋,极其的自恋。
    今天一见到二哥来找自己,独孤逸风就知道没有好事。
    果不其然,二哥的第一句话就是“恭喜三弟,恭喜三弟,听说你可是赢得了怡情居所有美女的心啊!什么时候替二哥引见引见些美女啊!”
    独孤逸风心里暗道:“果然是不愧是二哥啊!三句不离老本行啊!”
    嘴上却说一定一定,不过嘴里却问道:“二哥,你修道的目标是什么呢?”
    独孤武就一笑,道:“这个你先说,然后二哥再说。”
    “好吧!”
    独孤逸风点点头后想了想自己之所以努力修道,则是为了回家,可是他能对二哥说吗?
    心念一转,说道:“为了强大,为了有更强的实力。”
    独孤武就:“你要那么强的实力干什么?”
    独孤逸风细细想了一阵道:“为了保护自己所想保护的人或物。”
    独孤武就撇撇嘴,有些不屑。
    独孤逸风问道:“二哥该你说了,二哥你修道到底为什么啊?”
    独孤武就:“当然是为了长命。”
    独孤逸风:“长命为什么?”
    独孤武就:“当然是为了享受。”
    独孤逸风:“怎么享受?”
    独孤武就满脸希冀的道:“泡妞,泡妞,泡尽天下所有的美妞。”
    独孤逸风顿时头大如斗。
    心里则感叹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古之人诚不欺我矣!”
    024【父子出游】
    在洛河平原与蒙达尔高原交界处,是一片山地,其中最雄伟壮阔的是龙腾、凤起两山。而北方大城玄武城便座落于龙腾于凤起山之间。
    凭借着龙腾、凤起两山的雄伟艰险,和玄武城的城高池宽,加之镇北王独孤战天坐镇于此,北方蠢蠢欲动的耶呼汗国才一直老老实实呆在蒙达尔高原,不敢越界一步。
    险峻的地势让独孤逸风想起了一句话:“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城中的百姓一直认为玄武城一直没被北方胡虏攻破,全是镇北王独孤战天的功劳,然对此,独孤逸风却并不这样认为。
    诚然玄武城一直没被北方胡虏攻破,自己父亲确实是占很大作用,但还不起决定作用,真正起决定作用的还是那地势,优越的地势。
    凭借着上世的知识,独孤逸风自然而然明白玄武城的战略优势,如果没有这么优越的地势,假设玄武城坐落于平原,那自己父亲就是再强大十倍,也不一定守得住玄武城。
    这些独孤逸风并不操心,那些是大人的事,用得着自己一个小孩操心吗?
    独孤逸风今天很高兴,因为父王终于答应带他去十万大山中狩猎,当然只是在外围,要是去内部,一百个独孤战天也得搭进去。
    对于儿子的请求,独孤战天很为难,如果小儿子没失去功力的话,他自然会欣喜的带儿子去,怎么也是个和自己同级的高手吧!
    可是现在他功力丝毫全无,这可不行,万一出点意外,那可就糟糕了,而且大儿子、二儿子还要自己操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