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节
由此,他迅速成为一方名人,变成当地市、县、乡政aa府的香饽饽,他对这里的投入换在任何一个大城市,可能并不会多得一点青睐,但是在这个贫瘠落后的市县里,已经是了不起的大手笔。
又尤其,他本身就是本地人氏,可以说是衣锦荣归,造福一方,是当地人民共同的骄傲。
所以,市委市政aa府一合计,决定将他塑造成榜样人物,吸引越来越多的关注者投资者,于是特别召开了一个表彰大会,在本市中挑选出十名在各行各业有着突出表现的劳动者,授予他们为当地十大杰出青年,颁发奖章,记入县志。而花文轩则当之无愧的成为十大杰出青年之首,奉为楷模,人皆称颂。
花文轩今天就是准备去参加这个表彰大会的。
他只是因为赚到了钱,惠己及人,并没想到要博什么名声获什么殊荣,去参加这个表彰大会也是碍于面子,不过夏未菊可是兴奋得几天几夜没睡好觉。
政aa府颁发的荣誉可是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她越来越为儿子感到骄傲,因此对于之前他砸下重金在当地修建别墅的事,她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花文轩走这一趟,除了不好拂却主办方的面子外,他也想顺便却探望一下沈家二老,今天不是父亲节么?他应该要去表示一下的。
司机开车载着他到了目的地g市,虽然走的是直达高速,行驶速度也不慢,仍然花了三个半小时,到g市时堪堪赶上人家要颁奖了,就等他这个主角登场了,一路上他都接到好几个询问电话,还以为他不来了呢。
颁奖,致词,有代表上来献花,他向台下鞠躬表示感谢。
今年的夏天来得比较晚,炎夏却突然从这一天开始降临似的,骄阳似火,烤得大地上热浪滚滚的,偏生又是在露天广场上搞这一场政治秀的,花文轩即使是身为主角,也觉得很是不爽起来。
好不容易结束了颁奖大会,然后便是无数纷至沓来的恭维声道贺声,三分真七分假,一半羡慕一半嫉妒。
接着去饭店吃饭,为这十位为当地作出杰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庆功贺喜,堪堪又拖了一个多小时。
果然如夏未菊料中般,市长千金也随同其父参加了饭局,而花文轩就坐在他旁边。
市长千金俏皮活泼,主动找了不少话题和花文轩,甚至还要了他的微信号。花文轩待要不给,却又怕拂了她的面子,大不了回头他不用微信就是了。
匆匆结束了饭局,他一刻也不停留地驱车去了沈家。
建造别墅的工地上还在忙碌着,地基早已经打好,几百名工人一齐开工,连村子里的富余劳动力都成了临时小工,为自己建造家园,还额外领取薪水,大家一开始都不相信有这么美好的事情,现在眼看着别墅一点点建立起来,每天都有薪水可拿,简直欢喜得像中了五百万似的。
而他们也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何而来,所以将沈家二老照顾得就像自己的家人似的,还选举沈爸爸作了一村之长,紧紧地团结在了沈家周围,村里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团结高度,村子里的年轻小伙子们都成了香饽饽,四邻八乡的姑娘们都想嫁到沈家村来。
花文轩的车一开进沈家村的路口,众人呼啦啦地围了上来。现在花文轩在他们心里不仅是财神爷,还是亲切得一如兄弟手足一样的家人,大家都是由衷地爱戴他喜欢他。
和众人寒暄了一阵,花文轩这才开车到底,停在了最靠近河边的沈心棠的家。
每次他来到这里,都油然生出别样的惆怅。
他的初恋开始于这里,然后又埋藏在这里。
然后,他又得从这里再去找回来。
他越寻找她,越思念她,对她的爱就越深刻。,
现在沈爸爸当了村长,隔三岔五地要去乡里报道开会,而乡里又特别重视他,常常去了就要拉他吃饭聊天什么的,弄得天黑才着家。
花文轩并没提前说要来看他,所以他来之后才得知沈爸爸不在家。
沈妈妈倒是在的,这会儿功夫,正是不三不四的时间,一般农家都在家午休,花文轩到的时候,堂屋的门是关着的,但厨房的门是开着的,可以从厨房的门绕进去。套西在加以。
他因为来惯了的人,又把自己当成家里人,所以连门也没敲,就推门进去了。
沈妈妈在堂屋里,正背对着他坐在桌前的凳子里打电话。
“哦,你爸啊,他去了乡里还没回来呢。”沈妈妈笑呵呵地说道,听声音心情应该很愉快。
是在和家扬通电话吗?
花文轩轻靠在通道的墙壁间,打算等沈妈妈打完电话再过去。
“你弟弟啊,他才不记得什么父亲节母亲节的,上次也没见他打过电话来。”瞬间,沈妈妈的语气又变得微带嗔怪起来。
花文轩却是浑身一震。
她说“你弟弟”,那沈妈妈正在通话的人……
他心里一阵狂跳,想也不想地就冲了过去,也不管礼貌不礼貌了,到了电话机前,就直接按下了座机上的免提键盘,倒把沈妈妈吓了一大跳,“啊”地一声惊叫起来。
“妈,你怎么了?”电话那头,沈心棠狐疑而关切地问道。
“啊啊啊,没什么!”沈妈妈心虚地打着结巴,“我……我刚刚不小心咬到了自己的舌头。心棠,那我就不跟你说了,我先挂了,你多保重啊!”
“阿棠,是你吗?你在哪里?”花文轩却抬手一挡,阻止了沈妈妈要挂断电话的举动,凑近话机,带着狂喜的心潮澎湃的声音问道。
“咔嚓”一声,电话那头被挂断了。
☆、第284章 大结局倒计时 ☆
听到花文轩熟悉而略带惊喜的声音,沈心棠心中一慌,来不及思考,也来不及多说一个字,果断地切掉了通话。
挂断电话,她有些焦灼不安地在房间里走来走去。
她这样心神不宁地晃来晃去,坐在她对面的姚全书便也跟着将目光移来移去。
“沈姐,发生什么事了么?”姚全书终归是按捺不住好奇问道。
沈心棠愕然抬头,有些茫然地看着他:“嗯?你说什么?”
“沈姐你怎么了?”姚全书皱了皱眉,眼神中浸润着心疼之意,“看你好像有点心神不宁似的。”
沈心棠正准备回答,电话铃声突然铃铃铃地响了起来。
沈心棠吓了一大跳,看着姚全书正准备伸手去接电话,她马上紧张地大叫起来:“别接!”
姚全书的手便僵在了空中,愣愣地看着她。
到花这坐惊。“没事,我来接!”她勉强镇定住心神,朝他挤出一丝牵强的笑意。
然后,她看了一眼显示屏上的来电显示,确定就是自己家的号码。她犹豫着,迟迟没有伸手去接。
电话响完一遍,最终因无人接听而挂断了。
没过多会儿,电话又响了起来。
沈心棠深吸了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然后,她抬眼看对面的姚全书,语气平静地说道:“你来接吧!如果说找我的,就说没这个人,不对不对,就说我不在。他如果问你是谁,你就说……你就说……”她努力地思考着应该怎么应对对方,耳听着电话铃声一阵急过一阵,似乎是要掀翻天似的,她索性一咬牙,对他说道,“你就说你是我男朋友!”
“啊?”突如其来的意外之喜让姚全书震惊得无以复加,他心里激荡着恍惚梦中,沈心棠却一跺脚催促他说:“快点接啊!”
姚全书这才如梦初醒般伸手接了电话。
“喂!”姚全书有些忐忑地又兴奋难耐地接起了电话。
“你好,请让沈心棠接一下电话!”电话那头,花文轩尽量保持着彬彬有礼的风度。
“请问你找她有什么事吗?”姚全书对于花文轩理所当然的语气感到不悦,“她现在不太方便接听电话,如果你有什么事我可以代为转达。”
“我要说的话不方便转达,请让她马上接听电话!”花文轩语气僵硬,突然凶了起来。
“这位先生,请你说话客气点儿!”姚全书被他的态度激怒,语气也没那么客气了。“我是沈心棠的男朋友,她的事就是我的事,有什么不方便转达的?!”
“什么?男朋友?”花文轩微微一愣,旋即恍然般大笑起来。“我现在就在她家里,我怎么没听她家人说过她有男朋友的事?你知不知道她有了男朋友,第一件事就是带回给家里人认识?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她的初恋,是她的未婚夫,是她孩子的爸爸!你不知道她有孩子的事吧?我们的孩子现在已经三岁多了,孩子需要妈妈,赶紧让她接电话!”
最后一句的时候,花文轩几乎是低吼出声,倒把姚全书吓得一愣一愣的,因为他没料到花文轩会说出这么劲爆的话语,他一直怀疑沈心棠有不为人知的故事,没想她竟然已经是一个孩子的母亲了?
“他说孩子需要妈妈……”他傻傻地抬头望着沈心棠说道。
“笨蛋!”她赶紧按下了挂断键,无语地埋怨了他一句。“我就不该寄希望到你身上的,你哪是那只狐狸的对手!”
“沈姐,你……你已经结婚了吗?不是,”他心里倍感沉重起来,迟钝地问道,“你已经有小孩了吗?”
如果她有小孩,想把小孩接过来一起抚养,他是没有问题,只怕他的父母不会接受。
嗨,他在胡思乱想什么?纵然他的家里人同意,沈心棠也不会把心思放在他身上的。
“好好做你的事吧,我出去走走!”沈心棠白了他一眼,站起身来,心神不宁地朝门外走了出去。
山里的空气清新怡人,吃的也是绿色无污染的蔬菜,少了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没有尔虞我诈的各种算计,她的性格本来就宁静沉稳,清心寡欲,耐得住寂寞,所以寄居山林三年,不仅不曾令她减损容颜,反而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
她每天上山下山,自己种菜,培植野山猪需要吃的草料,查看野猪生长情况,简单而充实的生活,既能锻炼身体,又将润泽了生活。
此时虽然一片艳阳,但山上却不同山下,依旧带着丝丝清凉,走在枝叶繁茂的树林里,听着偶尔清脆的鸟鸣声,纷乱的思绪才渐渐安静下来。
这几年,她虽然没有回家,不过偶尔通电话是有的,只是没告诉父母自己在哪里,只说自己过得很好,让他们不要担心。
花文轩在家乡所做的事情,她也略有耳闻,虽然每次父母亲提起的时候她都要强行打断,但架不住每次说,她也能猜到个大概。
对于他为她的付出,她还是有所感触的。
但是,她知道,他们已经没有回头路可走了。
他说过的,他会用十年时间来等她补偿她。
还有七年,再过七年,他就可以丢开她了。
或者,不用七年,他自己也会将热情慢慢冷却的吧?
她不想再给他希望,既然已经狠心绝情,那就一直绝情下去吧!
不过,现在她的行藏等于是暴露了,虽然他现在还不知道她的隐身之处,不过,只要到电话局一查她的电话号码,就能知道她在什么地方了,依她的猜测,明天下午,他可能就已经找到这里来了。
那她要怎么办呢?躲起来吗?往哪里躲呢?她现在不像以前身怀巨资,可以各处流浪,想在哪里驻扎就驻扎。再说,身为一场之长,能随便丢下一摊子事逃之夭夭吗?他花文轩人力财力雄厚,辛苦布署了三年,虽然网络寻人之事已经淡去,但当年那么轰动,难保不会还有人认得她,又或者通过别的途径,反正她只要下山,出现在大众场合中,会更快暴露目标!这也是她始终留在山上,其他事情都交给姚全书打理的原因。
再说,她现在是在主场,怕他作甚?就算他来了,又能怎么样呢?
如是三番糊里糊涂地想着,越想脑子里越乱,现在想这么多都是无益的,只好到时候见招拆招吧!她想她只要向他表明态度,他心灰意冷之后,就会就此离去的吧?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树林中越发凄冷阴寒,她上来时只穿着一件短袖,此时不由得轻轻打了个摆子。
正准备慢慢下山回去,只听得远远的声音在呼唤她:“沈姐!”
却是姚全书担心她发生什么事寻她来了。
“在这儿呢!”她轻轻应答了一声,然后朝着发声方向走了过去。
晚上,夜凉如水,山野空寂,远远望去,连绵起伏的山丘便如一只只造型各异的安详熟睡的野兽般,只见其形,不闻其声。
天边星辰闪烁,天空便如一张巨大的幕布,而万千星辰就是投影在上面的图案,还有西边的一弯圆月,伴随着偶尔浮动的白云,仿佛就像是转换场景的电影一般。
姚全书搬了木梯来,手中拎着一只竹篮,篮子里有两罐啤酒,一瓶冰冻后的椰汁,还有一盘切好的卤鸭脖子。
鸭脖子是他上午下山办事的时候特地给她买的,她对别的零食都没有兴趣,也不喜欢吃甜食,单单就爱啃这个鸭脖子,所以他每次下山就会买一大包回来放在冰箱里,然后她兴致好的时候,两个人就会爬着梯子到房顶上一边看星星一边啃鸭脖子。而每当这时,也是他最陶醉最开心的时候。没有谈公事时候的严谨,他们偶尔谈论电影情节,偶尔说说家长里短,他们肆无忌惮地说笑着,欢唱着,对他来说,这样的感觉,仿佛就是在和心上人谈恋爱一般。
不过,今天似乎有点不同。
他爬上去,快接近房顶时,沈心棠没有主动伸手来接过他手里的篮子,而是呆呆地坐在房沿边上,一脸怅惘地看着远方沉沉的天地。
夜色凄迷,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她到底是看什么如此出神呢?
“沈姐!”他笑着将竹篮中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摆在她旁边,然后隔着食物,他在旁边坐了下来。“今天要喝一点啤酒吗?”他试探着问。
“好!”她回过头来,异常爽快地回答道。
他看她心情不好,所以拿啤酒的时候特地多拿了一罐,想着也许她愁闷之时会想喝点酒的,没想到果然被他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