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原来我们四人(加胖子五人)进入暗室之后,大殿里还没发生什么异常的情况。当听见暗室中传来的枪声时,李家栋和王东辉还想去增援一下。就在这时,我们进来时的那道墙又打开了,那个白发男子走了进来。
看见墙打开了,莫特显得很兴奋,当时就要向墙外面跑,被张云伟一脚踹翻在地。当时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在白发男子的身上。李炎一度还以为白发男子是莫特一伙来做接应的。
李炎正要盘问白发男子时,大殿里响起了一阵诡异的声音。拿李炎的话说。就是类似用尖刀划玻璃的声音,有一种让人极其难受甚至有些心律不齐的感觉。
紧接着就是一声惨叫,原本老老实实坐在地上的两具干尸突然发难。一个在前面抱住了莫特,另一个在后面骑上了莫特的后背。干尸的四肢像藤蔓一样缠住了他的身体。
前面的干尸咬住了莫特的嘴唇,正在拼命地吸吮。另一个张嘴咬断了莫特脖子上的血管,将他的鲜血一口一口灌进自己的肚子,莫特根本没有反抗的力量,片刻之后,莫特瘫倒在地,瞳孔放大,停止了呼吸。
本来还顾忌莫特的安全,李炎他们没敢轻易开枪。现在眼看目标人物活不成了,李炎三人同时一搂扳机,对着两具干尸就是一阵猛扫。子弹打在干尸的身上闪出一道道火花。受到攻击的干尸就像没事人一样,继续在莫特的身上贪婪地吸吮着,直到吸干了最后一口鲜血和体液。
几秒钟后,莫特干瘪得缩成了一团,两具干尸意犹未尽地舔了舔舌头,转头看向李炎他们几个人,嘴巴咧到不可思议的位置,呲着满嘴带血的尖牙向他们一笑。
莫特手下那几个马仔早就四散奔逃,向外面跑去,眼看他们就要逃出生天的时候,那道墙又无声无息地升了上去,跑在最前面的马仔只差一步就能出去,可惜最后重新被困在大殿里。
李炎一梭子子弹打完,正要换弹匣的时候。一具干尸踩着莫特的尸体一跳,张开满嘴的獠牙向李炎咬去。李炎反握枪头正要挡,他身后伸出一只手,在半空中掐住了干尸的脖子,另一只手拢了拢自己的白发冷冷哼道“孽障!”
白发男子手中的干尸开始还挣扎几下,听见白发男子的声音后浑身猛地一颤,像见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开始不停地发抖。
白发男子一阵冷笑“认出我来了?我说过你们几个都要死在我的手里,没忘吧?你算第一个。”干尸听懂了白发男子的话,颤抖的频率越来越快,嘴里发出了凄惨的哀鸣。
另一具干尸也认出了白发男子,身子颤了一下,随后一转身向暗室倒塌的洞口跑去,刚跑了两步,白发男子就到了他身后,一脚将这具干尸踹到了墙角,随后冷冷地来了一句“我说过你可以逃吗?”
干尸逃跑不成,更没了反抗的心思,竟跪在了地上,向白发男子磕起头来。白发男子不为所动,面无表情地看着它说“你是人的时候,我就觉得你讨厌。现在成了活尸,更没有留你的借口了。”
可能感觉没了活路,白发男子手里掐着的干尸哀嚎的声音更凄惨了,白发男子皱了皱眉说“着急了?那就先送你走!”“走”字出唇时,另一只手也攥住了干尸的脖子,两只手向相反的方向用力一拧,活生生将干尸的脑袋拧了下来,顺手将头和身子远远地一扔。
这个时候,我和老王他们几个冲出暗室,发现已经没有我们动手的必要了。我看着白发男子有些看呆了。他好像注意到了,回头看了我一眼说“你认识我?”
“不认识,就是觉得你长得像我三叔,他头发也挺白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说,只感觉到白发男子冷冰冰的眼神看得我心里直发毛。不能和他扯上关系,我心里暗暗道。
没有等到他要的答案,白发男子对我失去了兴趣。站在干尸的跟前冷冷说道“给你个机会,穴眼在哪儿?”干尸好像没听见一样,低着头继续颤抖着。白发男子冷哼一声道“机会我只给一次。”顿了一下,再说话时语气降到了冰点,“人死了还可以重新投胎,你是活尸,再死一次就灰飞烟灭,真正永不超生了。”
听到这句话,干尸浑身震了一下,抬起头来看了一眼白发男子又无力地垂下,抬起胳膊指了指人头塔的方向。白发男子顺着干尸指的方向看了一眼说“谢了。”随后抬起腿对着干尸的脑袋狠踹一脚,“嘭”的一声,干尸的脑袋被白发男子踹得粉碎。我们在暗室里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解决的干尸,在白发男子的脚下没有丝毫的还手之力。虽然这厮的来历还有待考察。
“你不是说给他机会吗?”宋二愣子的愣劲儿又上来了。一时之间,周围鸦雀无声,所有的人(除了白发男)都用一种无奈的眼神看着宋二愣子,尤其是老王,看他的架势,恨不得拿针缝上他的嘴,看看场合再说话会死吗?
白发男子并没有发作,只冷冷地看着宋春雷。二愣子还不服气,还要说话,被老王拦住,“宋春雷你把嘴闭上!你替谁说话?那个怪物是你亲戚啊?”说完对着白发男子说“你别见怪,这孩子打小凉药吃多了,别和他一般见识。”说到这儿,老王顿了一下,看着白发男子的头发犹豫了一下想该怎么称呼他,“同……朋友,还不知道该怎么称呼你。”
白发男子就像没有听到老王的话一样,把他晾在了一旁。径自走到人头塔的前面,转了一圈后,白发男子猛地伸手将人头塔堆到。这个没有任何预兆的举动吓了我一跳,还以为人头塔里有东西附了他的身。
几百个被风干的人头在地上滚来滚去,那场景就连生冷不忌的宋二愣子都被惊着了。他连退了几步,左跳右跳的,才避开滚到脚边的人头。
人头塔里有东西!白发男子从倒塌的人头塔里翻出一个金色的骷髅头。我看得清楚,骷髅头的头顶有一串用类似红油漆画的符号,具体画的什么我却不认得。
白发男子的表情显得十分凝重,他并不避讳我们几个,当着我们的面单腿跪在地上,咬破了食指,用自己的鲜血在地上画了个图案。老王他们不认得,我看着却不陌生,他在画符!当年教我用黑狗血洗头的那个秃头老道,就经常在黄表纸上画这种符咒。他们两人画的符虽不尽相似,但大致还是一类的。
画完最后一笔后,白发男子将金色骷髅头摆在了符咒的中间。将指尖鲜血滴了几滴在骷髅头上面,口中念念有词,虽然听不懂说的是什么,但看他郑重其事的样子就知道此事非同小可。
念完最后一个音节的同时,白发男子手中多了一把短剑,对准骷髅头的头盖骨中心直插下去。我本以为不会有什么悬念,必定是短剑戳烂骷髅头。没想到“当”的一声响,短剑被弹开,白发男子的胳膊被弹起老高,手中短剑好悬没撒了手。
一击不中,白发男子脸上的表情变得惨然。一咬牙将食指鲜血涂在剑刃上,随后咬破舌尖,一口血喷在骷髅头上。口中大喝一声“开!”双手握住短剑直插骷髅头顶部。
这次没有任何声响,短剑直插到底,骷髅头四分五裂。还没等我看明白,大殿突然响起了一阵凄厉的哭声,这声音像是由成千上万人哭喊出来,凄惨而悲烈。
我被吓了一激灵,老王他们几个倒跟没事人一样,还盯着白发男子。只有胖子一脸的惊恐,眼角的肥肉时不时抖几下,看着众人颤声道“你们没听见吗?”
老王的目光从白发男子的身上移开,问“听见什么?有什么不对的吗?”
胖子开始抓狂了,说“有成千上万个那东西在嚎丧!你们听不见?”
老王和刘京生他们侧着头仔细听了一会儿,说“没有啊,是你的幻觉吧?”
“不是他的幻觉。”我终于忍不住了,“我也听到了,是哭声,很多人在哭。”
“不可能,辣子,怎么我什么都听不到?”老王竖起了耳朵,还是一无所获。
白发男子的眼神从金色骷髅头的碎片上移开,扫了我和胖子一眼,冷冰冰地说“你们俩是耳鸣,吸口气,憋一分钟就好了。”
真的假的?我和胖子对视一眼,成千上万的哭声听得真真的。这么大的场面会是耳鸣?死马当活马医吧,我们俩同时深吸一口气,憋了一分钟。
手表上的指针刚过一分钟,胖子就把一口气喷了出来,张大嘴巴拼命地来回向嘴里灌气。他胖乎乎的脸已经憋得发紫,“憋死我了!这口气差点没上来,你怎么样?没事吧。”胖子向我说道。
“别拿我们解放军叔叔和你比,一分钟而已,小意思。再憋个三五七分钟都没问题。”虽然在队里我的体能成绩是常年吊车尾,但和胖子比,我的肺活量超过他可不是一星半点。一时之间,我心里竟然隐约有种成就感。
“你就吹吧。”胖子撇撇嘴,突然换了一副表情说“咦?真的一点都听不见了,刚才真是耳鸣?”他一脸的惊讶。
虽然不可思议,但刚才那阵撕心裂肺的哭声真的听不见了。刚开始还隐约能听见几声哭喊,当我把肺里憋得一口气喷出去,反复呼吸了几口新鲜的空气后,那凄惨的声音就真的彻底听不到了。
哭声是听不到了,但我无论如何都不相信自己刚才是耳鸣。看着正在收拾骷髅碎片的白发男子,这八成是他动的手脚。
老王本来站在旁边一直在观察白发男子,这个时候终于忍不住走到了他的身边说道“朋友,我是当兵的,心直口快惯了,有说得不对的,你别在意,有些话不吐不快,这里到底是什么情况,方便的话就说出来。我不敢说出去了一定汇报,起码也得让我们几个心里有数。”
白发男子已经收拾完最后一块碎片,看老王好一阵才说“你真想知道?知道的太多你可能会后悔。”
“你不说我更后悔。”老王斩钉截铁地说道。
“呵呵。”白发男子很难得地笑了一声,换了个语气说道“这里是两千年前古滇国的祭台,古滇国每次战争之后,都会把战俘集中在这儿。到了秋后祭天的时候,再把所有战俘一起杀掉祭天。就在那儿。”白发男子手指大殿门口水池的方向说“先在血池里放干血,再砍掉头,做成人头塔,身子摆放在祭坛周围。”
“你说池子里黑乎乎的是血?过了两千年还没凝固挥发干净?”我插了句嘴。
白发男子看了我一眼,继续说“池子里兑了大量水银,和人血混合后,自然不会挥发。”
胖子听了摇摇头,说“用不用说得这么详细啊?跟你亲眼看见似的。”
白发男子没理胖子,继续说道“你们之前遇到的活尸是这里的祭祀,他们在古滇国灭亡时全部自杀殉国。这些祭祀生前操人生死、纵人祸福。担心死后灵魂会坠落地狱,永不超生。所以在死之前,他们对自己施展了古滇国的巫术,使其死后灵魂不会离体,也就是活死人。”
这种巫术算是逆天而行,但有两个致命的缺点。他们每过一段时间就需要吸取活人的生气,来维持自己身体的运转,否则就算他们的灵魂长生不死,身体也会腐朽化为尘土。所以这么多年来,这群祭祀们不断指使自己生活在外面的子孙后裔,把活人骗进来,供他们吸取生气。”
“那第二个致命缺点呢?”胖子捡重点问道。
第十章 水潭
“第二个缺点,这些活尸只能死一次,如果再死一次的话就真正魂飞魄散,化为虚无了。”
老王盯着白发男子说完,才问道“你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吧?那几个活尸也好像见过你。”
白发男子没打算回答他这个问题,说“这个和你们没关系,是我的私事。”
老王看着白发男子半天都没有言语。我咳嗽几声暗示他都没有反应。无可奈何,只能自己向白发男子问道“你既然能进来,想必也能带我们出去。至少也得把那堵墙打开,我们自己回去。”
白发男子摇了摇头说“那道鬼门是进门,关上了就只能从外面打开,现在想出去只能走前面的生门。”他的话和死鬼莫特说的一样。不过算来里面最少还有三个活尸。刚才是运气好加上暗室里的空间狭小,才被干掉一个。要是三个或者更多的活尸冲出来,那最好的结果怕就是同归于尽了。
眼前只有一条路,硬着头皮向前走吧。白发男子刚露出要向前走的意思,旁边的人呼啦一下都围了过来。胖子还觍着脸说“一起走吧,还能互相有个照应。”我和老王几个人都有些脸红,这不要脸的胖子,还好意思说,谁能照应谁啊。
白发男子也没有反对的意思,只淡淡地说了一句“想走就跟上。”随后不再理会我们,站起身来,向暗室的方向慢悠悠地走去。
老王给我们排好了队形,他、胖子和宋二愣子跟在白发男子的后面,我和李炎负责押送莫特的马仔(莫特的尸体由那几个马仔扛出来),刘京生他们几个断后。由于经不起胖子的软磨硬泡,老王将缴获的ak47给了他一支,说“给你,我不要了,麻烦你把嘴闭上。”
胖子握枪在手,嘴上还是不闲着地说“枪就是人的胆,枪有多大,人的胆就有多大。毛主席他老人家都说了,枪杆子里出政权。政权都能出,何况壮胆乎。”
我实在受不了他唠唠叨叨,讽刺道“拉倒吧,你的胆子拿大炮也壮不起来。刚才从暗室里跑出来,就属你跑得快。”
胖子不服气地说“你知道个屁,那是刚才手里没枪,不是和你吹,百步穿杨有点难度,九十九步穿杨孙爷还是手拿把攥。要是再来几个活尸死尸的,孙爷就撂倒他几个。”
老王回头瞪着我俩说“呸!你俩都闭嘴,胡说八道什么!还想再想再来几个?”
白发男子走得并不快,进了暗室后,他看见被爆头的活尸,又看了看老王脸上的伤口,问“被他的脑汁溅到的?”老王摸了摸还缠着绷带的脸颊说“也不知道他脑袋里是什么,跟硫酸似的,还烧掉我脸上一块肉。”
白发男子掏出一个小纸包递给老王,说“用水调得稠一点,敷在脸上,很快就能长出新肉。”还没等老王客气,胖子蹭了过来说“白头发大哥,刚才好像也溅到我后背几滴,现在还直痒痒。你那药也给我来几包?”
“我说哥们儿,你那是长时间不洗澡,让汗碱拿的。”我拍拍胖子的肩膀说道。
“真的真的,要不信你们自己看看。”胖子作势就要脱衣服。白发男子没有理他,径自进了暗室的后门。看见他的“白头发大哥”没理他。胖子讪讪地把脱了一半的衣服重新穿好,嘴里还在嘟嘟囔囔着什么。
走出后门是一条狭长的甬道。白发男子明显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偶尔遇到几个岔路他也没有丝毫停顿,左拐右拐一直带着我们走到了甬道的底部。
这一路上我们几个拿枪的都是提心吊胆,不知道那几个失踪的活尸会从什么地方跳出来。好在直到出了甬道,连个活尸的毛儿都没看到。
出了甬道口再往里走,竟然是一个巨大的水潭。甬道口距离水潭也就一百多米,竟密密麻麻堆着成百上千具尸体。这些死尸不完全都是干尸,有的尸体死的时间并不长,由于溶洞的湿度太大,几乎所有尸体都有相当程度的腐化,有的已经烂成了一副骨头架子。尸臭恶气冲天,简直能把人活活熏晕。
胖子捂着鼻子说“就这还叫生门?妈的,刚出虎穴,又到龙潭……”还想再说什么,只是看众人都瞪着他,只能悻悻作罢。
“王队,你看那儿。”张云伟的手电照着不远处地面的某个长条物体。老王顺着手电的光亮看去,是一只老式步枪,枪的金属部分已经全部生锈,枪托部分几乎完全腐烂。从外形上判断,不是民国时代的中正式步枪,就是小日本的三八大盖。
“这也有。”李炎用匕首挑起来一个黑漆漆的锈疙瘩,看了半天才辨认出是传说中的“王八盖子”——小日本的南部十四式手枪。
越往前走,发现的东西就越多,有崭新的防水指南针,已经锈成铁棍的大刀片子。一个倒在地上的骷髅架子怀里抱着一个看风水用的罗盘。甚至还发现三具外国人的尸体,这三人死的时间并不长,从体貌特征能看出高加索人特有的金发和白色人种的轮廓。
三人身边不远处分别有两支已经打空子弹的ak47步枪和一支雷鸣登散弹枪。检查三人遗物时,没找到他们的身份证明,却在背包里找到了一捆雷管和五公斤塑型炸药。雷管和炸药被防水袋包裹着,保存得非常好。剩下的就是类似工兵铲、攀岩绳索和矿工头盔等乱七八糟的东西,口袋里还有八千多美金。
老王愤愤说道“那个王八蛋老林到底骗了多少人进来?”白发男子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刘京生说道“老王,炸药和雷管扔这儿可惜了,带上吧,或许路上能用上。”
老王点了点头,转头对我说“辣子,你把炸药和雷管带上。”还没等我回答,胖子抢先走过去,边走边说“我来拿吧,你们手拿肩扛的也有二三十斤了。这点东西还是我带着吧。”
我正奇怪这胖货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好心,直到看见他拿起炸药的同时,顺手将雷明顿散弹枪背在身后,又以极快的手法把那几千美金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再往前走就到了水潭的边缘,这是个地下溶洞,头顶上鳞次栉比垂吊着百十来个钟乳石,有几个的石尖已经伸进了水面。潭水黑漆漆的深不见底,要是平常我们几个人游过去也不算什么难事,可是现在抛开那几个马仔不算,光想想还有至少三个活尸不知道藏在哪里,一旦在水里遇上,我们几个怕是够呛。
老王走到白发男子的身边问“老哥,再怎么走?”没等白发男子说话,站在后面的一个马仔抢先说了“报告,我知道,这个算不算立功表现?”这家伙算聪明了,他参与了超过一吨的毒品走私活动。现在主犯死了,等审判时难免不会把他们几个从犯从重判罚,搞不好还要拉出去打个靶。现在争取个立功表现,最起码还能判个无期。老死在监狱里也比被打靶强。
“嗯?你知道?”老王看了他一眼,这样的事他见得多了,“想说就说,不说就罪加一等。”
“我说我说。”马仔不敢浪费这个机会,“以前我跟莫特来过几次,出了这片水潭就能出去了。”
“废话。”老王骂了一句,“就是不知道怎么过这片水潭,游过去?”
马仔没有回答,直接跑到岸边不远处的两个土包旁边。将两块篷布掀起,露出了两条舢板。舢板上面竟然装着马达和螺旋桨。这两条小舢板倒扣在岸边,盖上伪装用的篷布,远处看上去和土包没什么两样。
看见出去的希望,大家悬着的心稍稍安稳一点。老王安排人把两条舢板拖进了水里。舢板并不大,一条船装十个八个人还是富富有余。我们十来个人分成两组,船终于开动了。只是因为要避开纵横林立的钟乳石笋,行驶的速度很慢。
“终于能离开这鬼地方了,妈的,这趟活儿干的……以后睡觉得做噩梦了。”胖子上了船就显得更加兴奋,没人理他就开始自言自语。和他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坐在我前面的白发男子。这哥们儿紧皱眉头一言不发,似乎有什么事没有弄懂。我和老王试探了多次,还问了大殿里金色骷髅头的事,他总算回了一句话“不管你们的事。”
“王队,你看水里有鱼。”对面舢板上宋二愣子用手电照着水面嚷嚷道。顺着手电的光柱看去。舢板周围出现了好几群游动的影子。正围着舢板游来游去,看起来好像有鱼群在迁徙。
“嗯?这是什么鱼?怎么看着那么别扭。”胖子坐在边上,看见有几条鱼游得近了,又不怎么怕人,便伸手向鱼群抓去。
“别动它!”白发男子突然伸手挡住了胖子。“你什么意思?几条鱼而已,又不是你家养的。”胖子的脸上有点挂不住。
白发男子也不理他,伸手在船边虚画了一个圈,食指在圈中心猛一点,水中跳起一条怪鱼,在胖子的眼前凭空跃过虚圈,重新坠落水里。
胖子看得清清楚楚,怪鱼身上长的不是鱼鳞,而是一片一片的羽毛。这还不算,鱼嘴里横七竖八地长满了獠牙,还有半根人的手指挂在鱼牙上……
“这也叫他妈的鱼?鸟鱼!”胖子瞪着眼睛向着怪鱼落水的方向发呆。同船的其他人也都看傻了眼。白发男子右手晃了晃,看他的手势是将刚才画的虚线擦拭了。
这还算是人吗?子弹都很难打死的活尸,他说弄死就弄死。他对活尸的态度,就像活尸对我们的态度,追得满哪儿跑不算,还连打带骗的,最后还把脑袋掰了下来。现在又随便画个圈圈,就有长着羽毛和一嘴獠牙的鸟鱼跳进去。说他是平常老百姓有人信吗?
李炎掏出根香烟递给白发男子,讨好地说“好本事。我真是大开眼界,你这一手我都没听说过,不过话说回来,这长羽毛的是什么鱼?”
白发男子没理会递过来的香烟,李炎有点尴尬地将香烟收了回去,不过白发男子还是讲出了水中怪鱼的出处,“这种鱼叫赢鱼,是邽山西岸的一种淡水鱼。这种赢鱼身生羽翼,叫声如同鸳鸯,离水即死。”
胖子翻了翻白眼,说“切,离水即死?鱼可不是离水即死吗。不对,刚才那条赢鱼跳出水面,不就是离水了吗?怎么没看它死?”我叹了口气,拽了拽胖子的衣角,胖子一脸不耐烦地转过头问“干什么你?”我指了指水面,刚才活蹦乱跳跃出水面的那条赢鱼,已经翻了白肚,漂在水面上。
胖子盯着那条死鱼喃喃道“你还真配合我,早不漂上来晚不漂上来,我一说话你就漂上来了。”
船上没人理会胖子的自言自语。想起赢鱼跳出水面时,嘴里咬着根手指的样子,我忍着恶心问白发男子“这种赢鱼不像是吃素的?长这么大个,不是食人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