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世上最拉风的事情
上最拉风的事情是什么?
站在世界最高的大楼的楼顶上,为心爱的女人**?
那是现代?那么古代呢,大宋朝呢?
自然是乘着最奢侈豪华的马车,飞奔在供皇帝出行的御道上,身边跟着比皇帝的贴身侍卫还要拉风n~~~多保镖。
四哥现在就坐着这个年代最拉风的事情,坐着庞太师那辆五批马拉的奢华大车,沿着京城中心的御道飞速奔驰,身后两骑绝尘,左边黑色的战马上坐龙五,四哥的贴身保镖,一身黑色劲装,面色冷酷,威凛十足,尤其背后背着的古峭宝刀,在午阳的映射下的闪着森厉的寒芒,望之便有种四肢冰凉、通体生寒的惊惧感觉,仿佛全身的血液都挤到了一处,不停的挤压、膨胀,随时可能冲出胸腔。
帅吧?酷吧?拉风吧?我们的龙五,若是再配一副黑色墨镜,绝对能把现世的中南海保镖给压下去。
不过,这么帅风的龙五,策马奔驰御道上,四周的行人、店家竟没有一个往他看的,不是因为四哥的奢华马车抢了他的风头,而是所有的目光全都集中在了马车的另一边,看得一瞬不瞬,全体、通通、人人都目瞪口呆。
马车的另一边,一匹红色骏骥在主人稳健的操持下,紧紧跟随在离车窗约莫两尺近的地方,精湛的骑术令她只需单手操持缰绳,始便可稳稳地保持这个距离,而另一只刚毅矫健而又不失线条柔美的玉手,则紧握着一杆银质的烧火棍。
普天之下用烧火棍做兵器的,有也只有一个人,杨排风。
对,就是她,这味杨门女将中当之无愧的第一美女(小滟儿还没成熟嘛,暂居第二)穿着一身紫色的劲装,策骑着她的宝马“赤嘨”像以前保护皇上出游时那样,寸步不离地跟在庞身边。
叫都叫第一美女了,容貌自然极美滴,不然四哥也看不上眼,但是和她过人的修长腰腿一比,再标致的容颜都不抢眼了。紧身服饰下匝起的丰挺酥胸仿佛随时有破衣而出的危险,曼妙动人地腰身曲线无时无刻不撩拨着众人的眼球,飒爽英姿和明眸皓齿两相辉映,九分美貌加上多添的一分英气,比之南宫琴伊、花想容等诸女又是一种截然不同的妩媚美艳,两边的路人无不看得勾勾地瞅着,口水都快要滴答下来留一地了。
“明天。不许穿衣服!”这是四哥对她地要求勒令!
这当然不是强迫一点不能穿。而单单是要她不许穿男装。换回女性地衣服乖乖跟在四哥身旁。做四哥地保镖。
废话。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姐姐你做我地贴身保镖。”听话要听全嘛。这才是四哥地要求。四哥是君子。正人君子。不可能连一点感情基础都没有。就提出姐姐你做我老婆、陪我睡、当我地女人、给我做小蜜”这些根本不切合实际地要求。
四哥只想拉风一把。狂一下。太师府家丁出门。火帅杨排风贴身保护。这多拉风。多嚣张。多抢眼啊!是吧?
穿着安乐侯地锦衣华服。坐着庞太师地豪华大车、身边还跟着杨门女将护卫。大宋朝有比这更拉风地事情么?
四哥是个实诚人,弄出这样大的排场绝不是为了拉风、为了摆酷,而是的的确确有正事要办——去接公孙策算不算正事?
昔日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为了把奇人侯赢收至麾下,不惜“引车入市”亲自在前边操持着缰绳,宁让府上满堂宾客等着他回来举杯开宴,也要亲自把侯赢府,礼贤下士做到这份上才,还有什么人才不感恩戴德,投身门下呢?
四哥的身份,比起当年的信陵君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不废话么,那时候魏国有多大,还不如大宋一个道呢),四哥的爱才、怜才、惜才,更是一点不比他逊色,所以四哥不但亲自驾车来接公孙策,还带上杨排风来做他的护卫。
是不是疯了?”被无数惊艳、讶异的目光盯着看了一路,杨排风有点恼了,烧火棍一掠掀开车帘,冷声问道。
这个样子像疯了么?”四哥很惊讶,隔着车窗往让他瞧天的火帅姐姐好照人啊~~风采照人,一头墨乌的秀紧扎在红色的彩巾内,线条圆润的左肩头绣着醒目的团龙纹,犹如肩甲一般;左腕套着相同花
状长护腕,若再套上盔缨、软甲,十足十临上战场厮显巾帼女英雄的靓丽风采。午后的阳光明亮柔和,映得她白里透红的肌肤被仿佛敷上了一层淡淡的光晕,雪白的瓜子脸上荡着几丝愠恼,似乎在怪他叫她出来贴身护卫只是为了摆酷,在全城百姓面前彰显太师府的强势和他天丁大人的威武。
“你若不是疯了,一大早的叫我出来保护你,就为”
“为了耍帅?拉风?不不不,错啦,好姐姐,小弟请动您大驾,真的是有要事啊,真的!”尽管一再地强调“真的”可庞那嬉皮笑脸的表情怎看都像是在撒谎骗人,杨排风自然一千一万个不信,双腿拼命地一夹马腹,恼怒地瞪他一眼,拧眉瞋目样子像在说“你要是敢骗我,我一定要你好看。”
遗憾的是,这个“好看”火帅姐姐给不了四哥了,尽管四哥觉得她现在的打扮的真的很好看。而稍后他们的马车在到达宝芝林门口的时候,这里非但不好看而且更是一片狼籍。大门被砸得稀烂,冲进去一看,场面和丁月华上次大闹时何等相似,两边立柱上的“治酒所伤真方集香丸”“太阳中丸医肠胃病”的牌匾落在地上,精雕的酸枝木药柜零零落落的散乱开,各式药材撒了满地,瓦罐、草药、捣杵掉得随处都是,连堂前供奉的药王神瓷像也掉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但是地上不光有散乱的药材,还有飙溅出来的满地鲜血,柜上剑痕、刀痕、棍痕,什么痕都有,一看就知道是有大批手执利刃的家伙冲了进去,看样子根本不屑搞什么暗杀,光明正大滴就要把欧阳修砍死在宝芝堂医馆里。
庞一马当先,疾冲进去,冲进后院的时候场面不看目睹,超过二十个穿黑衣、拎凶器,一看就知道训练有素的打手一路打轻而易举、不费吹灰之力地杀到这里,要把欧阳修揪出来当场打个脑浆迸裂!
这是多么令人指的恶行,青天白日、朗朗乾坤,在天子治下的京城竟然生如此恶性的伤害案件,身具侠义心肠、一向以保家卫国为己任的杨排风怎么忍得下去,一提手里的烧火棍,娇斥都省了,直接杀过去。
超过二十名训练有素的黑衣打手,这是个什么样的概念?
——秒杀的概念!对于在边关所向睥睨,一人一棍一马在十几万辽军里来去自如,杀人跟玩一样的火帅姐姐,那就是秒杀。
杨排风除了十三棍,黑衣打手倒下去二十三个,剩下的最后那人都冲到欧阳修病房前,一脚踹开大门要往里扑了,脑门子忽然重重挨了一下,霎时眼冒金星,扑地便倒——动手的是四哥,打他的是银砖。
咱也是懂武功、有两手的人,咱不能光让火帅姐姐一个人辛苦,对吧?
四哥一脚把黑衣杀手的尸体踹开,不知道从哪沾了一把血抹到自己脸上,以突出战斗的激烈、艰辛和凶险,大吼一声:“公孙小哥,你没事吧,兄弟来迟,害你受惊啦!”三步并作两步的飞快冲进去。
接下来的事情想也知道,贰度被四哥搭救的公孙策感激涕零,听说四哥为了他的安全考虑,竟然亲自架着太师府的豪华马车、领着闻名天下的杨门女将来一路护卫,当时就握着四哥的手感动地几乎流下泪来。
四哥一直安慰他:“公孙小哥,男儿有泪不轻弹,你别哭啊,兄弟我那日贸然出手,害的赵世清将矛头对准了你,应该是我对不起你才对!公孙小哥,恕我直言,赵世清这厮一贯在京城横行无忌,目无王法,虽然被皇上罢黜了爵位,可他还有一个王爷爹,他要你死弟我没有主子的能耐,在外头实在护不得公孙小哥周全啊。”
公孙策一抹感激的泪水,挺直了身子道,哽声道:“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公孙策相信这个世上还是有王法的,我就算死在了奸人手里,也一定会有包大人这样的好官为我讨回公道!”
“那怎么可以!”庞激动了,一把按住公孙策两肩“公孙小哥你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一身才华正当为国效力,岂可就此轻生!公孙小哥,从你踏入京城的第一刻起,你就不再属于你了,你是国家的人,是大宋的人,你万万不可轻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