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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9节

      两者只是外观上相差较多,射出的武器……也就是箭矢其实是一样的。
    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在19世纪的欧洲,弓和弩用的是两种不同规格的箭矢。
    弩用的叫做三翼镞,为了追求极致杀伤有1/3以上的部分是由铜制的,长度大概在五十厘米左右。
    弓用的则是锥形镞,横切面呈梯形,长度在七十厘米上下。(马未都自建的观复博物馆中就有各种弓和弩箭矢的详细区别介绍)
    因此二者在外观上的区别还是很大的。
    而武器没有火器,便说明了另一件事:
    袭击者的身份多半就是英格兰的边境军人!
    听上去很奇怪是吧?——反正对方都要杀人了,为什么不干脆用枪呢?
    还是那句话。
    在边境地区,火器和冷兵器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离大家最近的影像就是之前提及过的那场加勒万河谷冲突,视频目前各大网站依旧都能搜到。
    那次冲突中阿三阵亡了20人,受伤上百人,参战的还是以极端著称的比哈尔兵团。
    但在整个过程中,双方都没有人敢开一枪。
    又例如2014年苏格兰举行了独立公投,最终以10.8%的差距告终。
    9月19日萨蒙德辞职的当天,英苏边境就爆发了一场肉搏战,双方一共阵亡了七十多人。
    那场战斗中同样没有用枪,用的是砍刀,有人还被砍成了伊藤诚的同款周边……
    不过那场战斗的地点在英国的坎布里亚郡首府卡莱尔市外,并不在邓弗里斯镇。
    没有入侵国境的冲突可以出现伤亡,可以出现牺牲,但不能出现热武器,这可以算是铁律。
    当然了。
    冲入国境的后果就不一样了。
    例如1967年9月11日的那次冲突。
    兔子们以六伤一死的代价嘎掉了阿三607人,属于典型的没事讨打……
    总而言之。
    邓弗里斯镇现如今算是苏英的公共区域,绝对的边境敏感点。
    虽然不清楚英格兰军队为啥要攻打这里,但这种潜规则还是必然要遵守的。
    “刀枪弩箭……”
    徐云又听了几秒钟外部的呼喊声,忽然眉头一皱:
    “不好,汤姆逊和威尔!”
    汤姆逊是这次任务的主要人物,威尔虽然是个路人,但在过去的两天时间里,徐云已经把这个憨厚老实的大男孩当做了朋友。
    要知道。
    他们住的可是布料制成的帐篷啊……
    而且根据营地方面的安排,帐篷和马车停驻的是两块区域,相隔足足接近百米!
    危险,危险!
    想到这里。
    徐云沉吟片刻,翻出自己的包裹,从中抽出了在科大锻造的那柄剑。
    接着又翻出了一口护心镜——这玩意儿是他在得知副本是15世纪后从淘宝上买来的装备。
    其实他原先购买的是一款400多块钱的哥特式颈甲,就是可以从你咪咪保护到脖子下巴的那种。
    但在进入副本前考虑到这个时间点火器已经诞生,加上护甲又重又沉,多半不会派上啥大用。
    他便将护心镜单独拆卸带了过来。
    如果早知道会遇到这种冷兵器交战,他或许就会把整件颈甲带过来了。
    随后徐云将护心镜固定在了胸口,拉紧风衣,拎着长剑便窜出了车厢。
    “救命啊——”
    结果徐云刚一冒头,便看到身侧有一位手持哥特式军刀的军士,正嚎叫的朝一位商人扑去。
    哥特式军刀,全名其实叫做英国哥特式笼手步兵剑。
    不过这种武器因为带有弧度,而且是单刃武器,所以在汉语语境中才被翻译成了刀。
    徐云的心境还没冷漠到见死不救的地步,见状连忙一个闪步,朝此人冲去:
    “住手,日更三万来也!”
    在北宋副本里徐云可是练了足足一年多的《来夫剑诀》,身边还有一个王禀这种北宋武力天花板级的大佬陪练。
    虽然在离开副本前王禀依旧可以轻松的单手虐他。
    但王禀同时也承认,徐云的功夫在江湖里混出点名头还是不难的。
    毕竟《来夫剑诀》本就是个速成法门,秦凤路那种物质条件较差的地方都能培养出不少女中豪杰,更别提徐云这种物资条件丰富的穿越者了。
    或许是因为视线昏暗的缘故吧。
    徐云的出现令军士有些意外,微微愣了两秒钟。
    不过很快。
    他便更加暴虐的朝徐云冲了过来,一刀重重劈下。
    徐云双腿一前一后,步子微屈,将重心压的很低,做出迎击的架势。
    随后找准机会,双手将剑向右一拉。
    《来夫剑诀》第一式,琼楼抛绣球!
    锵——
    一抹火星飞溅,这把哥特式军刀应声而断。
    军士扑杀的动作也随之一滞。
    接着不等对方有所反应。
    徐云便一个箭步窜到对方身前,用剑柄朝他肚子来了个猛击。
    接着趁着对方抱腹哀嚎之际。
    他又用从王禀那边学来的手法将对方的两只胳膊给卸成了脱臼状态,挑断了他的一根手筋。
    待此人失去战力后。
    徐云便重新拿起钢剑,赶向了帐篷区域。
    毕竟他是来自21世纪的人,对于杀人这种事情多少有些抵触。
    加上对方杀的也不是自己的同胞,所以审判他的事还是交给苏格兰人就好了。
    反正他的手筋已经被挑断,右手今后使不上力,只能勉强搬着不重的物件。
    因此纵使被英格兰方面赎回,他也没有任何机会能去华夏大地为非作歹。
    就这样。
    徐云依靠着武器和《来夫剑诀》的优势一路闪躲,很快便穿越到了帐篷驻扎地附近。
    锵——
    徐云再次招架住一次攻击,抹了把前额血水与汗水的混合物,朝周围高声喊道:
    “汤姆逊先生,威尔,你们还在吗?”
    下一秒。
    周围最少有六个地方响起了‘我在这儿’的回复。
    徐云:“……”
    随后他叹了口气,冒着身子继续搜索了起来。
    同时由于担心为弓弩提供标靶,徐云也一直不敢拿着手电筒照,只能靠着周遭的火光勉强进行辨析。
    因此寻人效率方面无疑要低了许多。
    不过另一方面。
    这种环境也加大了汤姆逊和威廉存活的可能性——毕竟一块足球场大小的场地,在黑夜里还是很能藏人的。
    徐云就这样边走便找。
    几分钟过后。
    被他击溃的英军人数已经达到了八位。
    与此同时。
    不远处的苏格兰哨站也传来了攻杀的声音——很明显,敌人这次兵分出了两路。
    这可不是一个好消息,代表着短期内恐怕没有援兵了。
    不过就在徐云拧着眉毛分析局势的同时。
    他眼角的余光处,忽然瞥到了数十米外的一块区域。
    只见此时此刻。
    那块区域中有一只手电筒,正在以某种奇怪的频率进行着开关。
    这种频率似乎是……
    摩尔斯密码?
    毕竟摩尔斯密码最早出现在1837年,此时有人掌握并不算很稀奇。
    当初在路上徐云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曾经和汤姆逊聊过一些摩尔斯密码的内容,他若是还记得这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