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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

      高绝禁不住这样想到。他如果对旁人讲,自己迷上了一对眼睛,会不会有人耻笑他?他负手背后,直直瞧着这个巧笑倩兮、神采飞扬的女孩儿,一时心头滋味莫名。良久之后,他点点头道:“不错,这回打得极好。”女孩儿的笑容更大了。
    “上士修之,全真延命;中士修之,无诸灾咎;下士修之,免身枉横。”高绝发自内心地夸奖道,“恭喜你,你的武学已经达到‘免身枉横’境界,以后你不会突发暴病横死街头了。”女孩儿的笑容僵硬了。
    何当归不由气结。她终于明白了一件事,这冰块脸不是不学无术和词汇贫乏,而是个极品毒舌。
    高绝看一眼东方发白的天际,说:“已经五更天了,既然你不想去睡觉,那我们就趁早赶路吧,不要再耽误我的时间。”
    何当归愤然道:“既然大人金口玉言地批示,小女子以后不会横死街头了,那小女子也不敢多耽误你了,更加不敢让堂堂的锦衣卫将军充当脚夫,就请大人自便吧。下次遇见段大人,小女子自会对他说明情况,不算大人不守承诺。”
    高绝居高临下地瞟了她一眼,发号施令一般地说:“听好,你只有半个时辰梳妆更衣,半个时辰后你是什么鬼样子,我就拎着什么样的你出门。”说完,他的人在原地消失,两人头顶的柏树树枝轻轻摇动一下。
    何当归转念又一想,待会儿可以把冰块脸当成苦力用,何乐而不为呢?于是当下不再计较他的傲慢态度,转身跑回东厢的房间推门而入,见真静的好梦正甜,伸手拍拍她的脸,喊道:“咱们的红烧狮子头来了,起床去吃喽!”真静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打着哈欠问:“几更天啦?小逸你屁股还疼吗?”
    “你再提一句屁股试试!起床起床,出家人还赖床!”
    何当归挑出一套轻便的黄布衣衫,穿好后去梳头时,却找不到自己唯一的那根木簪了。这才想起,早晨她用它袭击冰块脸未遂后,把簪子掉在院子里了,于是连忙跑出去找。在案发地点转了两圈,找是找到了,不过已经断为两截了,上面还隐约印着一个大脚印。
    “野蛮人。”何当归撇撇嘴,回房在厨具中找了一根红漆筷,折去粗的一端,簪了一个和真静一样的顶髻。
    按照高绝说的,半个时辰后何当归和真静走到院外等待,却等不着他的人,于是何当归只好自己去西厢寻他。然而到了西厢,发现所有房间都是空的,既没有人也没有行李。何当归心中奇怪,难道冰块脸已经走了?走就走吧,她只需去半山腰的二十里铺上找两个大汉充当脚夫,还比他好使唤一些!于是,何当归转头回去找真静。
    之前天色太黑,夜间寂静无声,何当归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现在她终于注意到,自己的眼力和耳力都比从前明显提高。凝目望去,她居然能看清楚百步之外的真静的眼瞳纹路!侧耳听去,她居然能听得到头顶的树上传来了人的呼吸声!
    ☆、第036章 你爹还在等你
    更新时间:20130712
    人的呼吸声?何当归疑惑地抬头,看到一个人躺在树丫上呼呼大睡,不是高绝是谁?
    何当归当下明白,为什么昨天早晨自己打拳也能看到他,今天黎明自己出门跑步也能碰上他,原来他一直在东厢外面的树上睡觉!偷窥?真是个不良嗜好男!何当归从地上捡起一枚小石子向上一抛,如愿以偿地击中冰块脸的鼻子。望着脸上写满“我要杀人”的冰块脸,何当归浅笑嫣然地冲他招一招手说:“高大人,我们启程吧。”
    何当归、高绝和真静三人走到北院禅房外,何当归拿出太息给她的一串钥匙,一把一把地试下去,想要把禅房的门打开。带着起床气的高绝就黑着脸走过来,伸手把铜锁连着门上的锁扣一起拽了下来。真静吓得缩在何当归身后,何当归白了高绝一眼,野蛮人,推开禅房的门之后,一口小小的棺材停放在房中央。
    何当归转头看高绝腰间的阔背刀,问:“野……高大人,能借你的刀用一用吗?”
    高绝面无表情地从怀中摸出一柄小巧的匕首,举到何当归的鼻子上。何当归道谢接过来,走近棺材把棺盖推开,用匕首把用树胶黏接的枕木撬下来。匕首的柄是冰冷的黑玄铁制成的,缠绕着殷红鲜艳的花纹,就像初见高绝时他的黑色长衫上的那种纹绣,有一种怖人的诡异美感。匕首的锋刃寒气森森,显示出它不是一件供人把玩的巧物,而是一件货真价实的嗜血凶器。
    高绝冷眼瞧着女孩儿熟练地用着他的惯手兵器“啪啪啪”起下了棺材的枕木,从她的怀中取出一方布巾仔细包了枕木,递给她身后的小道姑,笑声就像清泠泠的泉水:“收好了,这可是宝贝!”然后,高绝黑着脸,眼睁睁地看着女孩儿用他那把杀人饮血的匕首“兹兹兹”地磨去枕木被撬走的痕迹。
    据说,好的兵器都是极通人性的,匕首仿佛感染了它主人的愤怒,在女孩儿的纤纤玉手中痛苦狰狞地“兹兹兹”地大啃着树胶……
    片刻后,大功告成的何当归吹吹匕首上的树胶和木屑,还刀入鞘递给高绝,笑道:“好!好匕首!嗯——既然高大人如此盛意拳拳,小女子就僭越一回了,高大人,请你把棺材抬起来,跟着我们走吧!”
    “什么?!你说让我抬棺材?”高绝危险地握紧匕首,手背上暴出一根青筋,仿佛下一刻就会失去控制,把棺材连同让他抬棺材的女孩儿一起劈成四半。
    真静很后悔出生在这个世上,努力地把她自己缩小再缩小,心中不停地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何当归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一个动人心魄的幽怨表情,自怨自艾道:“原本我就说,我一个小小民女怎么叫得动堂堂的锦衣卫大将军呢?原本民女就是想找几个脚夫,使唤起来得心应手的,可是大人却自告奋勇地前来顶替了脚夫的位置,如今又不肯做脚夫的活儿……眼瞧着已经日上三竿了,民女再去找脚夫已然太迟,也罢,真静!”角落里的真静闻声又缩小了一些,何当归抱住棺材的前端,转头看着真静说,“一人抬一边,咱们下山!”
    高绝轻眯眼睛,缓缓把匕首收进怀里,臂膀上的肌肉凸鼓而起,辐射出危险的怒气……下一刻,高绝抬掌朝向何当归的方向,角落里的真静捂着脸发出刺耳的尖叫——那一口重逾百斤的棺材无风自起,“嗖”地一声飞上高绝的肩头。
    高绝扛着棺材走出禅房,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就像说出了杀父仇人的名字:“下山。”
    因为天色尚早,一路走出道观都没有碰见人。高绝脚下生风,把何当归和真静远远地甩在后面。何当归不放心地冲着前面那个扛着棺材的背影喊道:“仔细着点儿!那个是很值钱的,一丁点儿漆皮都不能磕坏了!磕坏了要赔的!”
    话音刚落,前面背影脚下一顿,然后跳上路边一棵树的树冠,顶着一口棺材飞走了。
    真静大松一口气,转头撇着嘴看向何当归,用一副快要哭出来样子问:“小逸,为什么咱们要和他一起去啊?他好可怕!”
    何当归摊摊手:“你以为我想吗?是他赖着不走,舔着脸非要来帮忙的!”
    真静大张着嘴巴,自动想象了一幅“高大人赖着不走,舔着脸非要来帮忙”的惊人画面,旋即甩甩头,又问何当归:“刚刚你说棺材很值钱?可是一副棺材一般就值八两银子左右吧?而且你的棺材还特别的小!”
    何当归呲牙一笑:“幸好整个道观里的人,包括太善、太息她们都不识货,否则我怎能顺利地讨走自己的棺材?之前我向真珠打听过,太善认为这口棺材做工精美,应该值二三十两银子,因此扣在了北院禅房里,打算过两天让人抬走换些银子花花。不过好在观主太息同意我取走自己的棺材,她还同意了我可以用五两银子把你赎走!快,真静,咱们下山吧!卖到了银子吃红烧狮子头,再回道观给你赎身!”
    真静没想到何当归还一直惦记着帮自己还债的事,心下感动不已,点点头就跟何当归一起手拉手往山下跑,两个人跑得很有私奔的感觉。可是跑了一盏茶工夫,她就实在坚持不下去了……这、这是什么速度?这是要跑出人命的速度!真静死死扯住撒足狂奔的何当归,气喘如牛地连连摆手,示意自己不行了。
    怎么会这样?记得何当归死而复生的第二天,她们一起去山上挖野菜,真静还嫌何当归走得太慢,说了句“你们大户小姐走路真秀气,不过现在可不是逛花园儿,你这样走法咱们天黑也回不去的”,事隔几日,怎么两个人正好反过来了?
    何当归想了一下,说:“我背你。”说着把真静硬拉到自己背上,让她揽好自己的脖颈。真静当然不相信何当归背得动自己,连连告饶说“女大王饶命啊,我不想摔死啊,我上有四十老母啊……”
    何当归被她叫唤得心头也稍微起了点儿忐忑,因为实在没想到真静看起来瘦小,可分量一点儿都不轻。用手把真静往背上托了托,卯足了一口气,何当归就在山道上飞奔起来,速度竟不亚于刚刚不背人时的奔跑速度,吓得真静尖叫连连。何当归跑得很快意,根本不觉得累,于是越跑越快,越跑越快,感觉把一切不痛快的事全部都甩到了身后……
    真静从一开始的惊恐,渐渐变成了担心,问了很多次“小逸你累不累?”“小逸你没事吧?”“小逸你说句话?”可背着自己的那个纤细小人仿佛是魔怔了,大睁着双眼,也不说话,一直跑一直跑。真静渐渐觉得山道两旁的树从几棵几棵地后退,渐渐变成一片一片地后退,最后山道两旁的树已经变成了模糊的灰影,天地间唯一清晰的就是眼前的乌黑发髻。
    快到山脚下的时候,何当归开始慢慢减速,等走到最后一阶山道的时候,她已经正好停住了。
    真静从她的背上滑下来,抓着她连连问:“究竟是怎么回事?你怎么跑得这样快?刚刚可真是吓死我了,还有我问你话为什么你不搭理我?”真静细看之下,何当归不但呼吸一如平常,甚至连汗也没冒出来,只有鬓边的碎发腻在了淡粉的脸颊两侧。
    何当归白她一眼:“内功讲究的就是一口气,开了口就泄了气了,搞不好还会把你摔出去呢。”
    她对自己的脚力也略有惊讶,跑起来没有一丝疲累的感觉,于是她就再快一些,还不累就更快一些,如此往复,最后就变成了一种风过耳边的极速。背着真静跑完整条山道,她居然还没有什么疲劳感,仿佛刚刚都是用别人的腿跑的,她反而是那个被人背着的。这是何等的神奇,前世她也不知道内力是这么好的东西,难道现在的内力已经远远超越前世五年积累下的内力了吗?
    何当归和真静两人取出各自的竹筒,仰头“咕咚咕咚”喝水。放下竹筒的时候,两人一齐看见了高绝那张“生人止步”的黑脸,以及他肩头上扛的一口小棺材。
    何当归立刻上前围着他转了一圈,关切地询问:“还好吧?没碰坏哪里吧?”
    高绝的全身迸发出强烈的寒气。
    确认过她的棺材安然无恙,何当归一边拉着胆怯发抖的真静往前走,一边催促像树桩子一样杵在那里的高绝:“快点走吧,一起去赶个早集,等卖了棺材我请你吃豆浆油条!”
    高绝脸上的寒气减退了一些,可还是原地站着不动。何当归有些纳闷,不知他又在闹什么别扭,只好抬头研究他的表情,发现他的眼睛看的是自己的手。她动了动自己的手,高绝动了动他的眼珠?于是何当归低头看自己的手……手里握着盛水的竹筒。
    “你要喝这个吗?”何当归奇怪地问,见对方高傲地点一下头,于是她抬手把竹筒递给他,同时不满地数落道,“想喝你就说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喝呢?你为什么不说呢?”
    高绝沉默地接过竹筒,仰头一口喝干,把空竹筒往山上远远一丢。竹筒划过天际,“咚”地一声落进山林,“扑腾扑腾”地惊飞雀鸟无数。何当归的视线从四窜逃命的雀鸟移到高绝的脸上,发现他的脸色好多了,心头不禁困惑,这家伙生气的原因就是半筒水?真是个奇怪的家伙。
    天色大亮的时候,三人走进兔儿镇。何当归走进路边的一间杂货店,询问柜台上的一个小伙计:“小哥,我想打听一下,兔儿镇上有几家棺材店?”
    小伙计正埋头苦吃辣油面线,闻言咬着半根酸黄瓜抬起头,见是一个比他小些的漂亮妹妹,正要开口回答,可是被对方那对黑白分明、宛转含笑的凤眼一望,不知怎的他心头激突突地一跳,口中的酸黄瓜“啪嗒”掉进辣油面汤里,然后迸到他脸上几滴辣椒油。
    漂亮妹妹微笑如初,还致歉道:“对不住,打搅你吃饭了。”
    小伙计连连摆手,从柜台里面跑出来,将镇上的四家棺材店叫什么、分别在哪里、哪家最大、哪家棺材板质量太差,都热心地讲给漂亮妹妹听。漂亮妹妹仔细地听着,时不时地点点头,最后还向他道谢。
    小伙计紧张地搓搓手,从来还没有人认真地听他讲过话,何况还是这么又美丽又有礼貌的一个妹妹。从前,他一直觉得越好看的女子就越凶悍,老板娘的表侄女长得好看,凶得像母狼;隔壁街的暗门子的花魁珍六娘长得更好看,凶得像母老虎。这个妹妹生的比六个珍六娘摞一起还好看,一点儿也不凶……想到这里,小伙子关切地打听,漂亮妹妹是不是家里有人去世了,找棺材店做什么,够不够钱买棺材,想买一个什么价位的棺材。
    漂亮妹妹笑着提醒他面要凉了,当她注意到他的面不只浮着一层辣椒油,还飘着几只红尖椒,告诉他看他的气色像是胃火旺盛,早点不宜吃得太辣,否则晚间的时候会频频感觉饥饿,吃了之后又常腹胀;如果实在是无辣不食,就应该先吃个煮鸡蛋或拌豆腐垫一垫,然后再吃辣的。
    小伙计感动不已,没想到一个第一次见面的妹妹这么关心自己,而且他最近真的常常觉得吃不饱,晚上还经常肚胀,跟她说的症状一样。几句话聊下来,他听着漂亮妹妹虽然跟他一样在说扬州话,口音中却带点京味儿,于是问她家住哪里,听着不像本地人。
    漂亮妹妹告诉他,虽然自己是扬州人,不过教她说话的奶妈却是京城人氏,所以跟着学了几句京城的俏皮官腔。
    还有奶妈?原来是一位被人伺候的大小姐,这么平易近人真难得啊!小伙计问她来兔儿镇做什么,现在找到住处没有,家里还有什么人一起来,是不是来了兔儿镇水土不服所以就……要准备后事了。
    听到这里,何当归也有些语塞了。没想到兔儿镇的民风如此热情好客,想象也是如此天马行空。正要回答小伙计的问题,只见他突然后退了两步,略微受惊地摆手说:“原来你爹还在等你呢,哈,那我就不耽误你了,妹妹你慢走,节哀顺变啊!”
    何当归顺着小伙计的目光,看到她“爹”扛着一口棺材,阴沉沉地堵在杂货店的大门口,忍笑走出去,说:“走吧,去五条街外的李记棺材铺。”
    真静一直趴在门口等何当归,也听见了小伙计的介绍,他明明说了两条街外的景记棺材铺是兔儿镇最大的棺材铺。真静问:“咱们不去景记棺材铺问一问吗?大一些的棺材铺出价会不会更高呢?”
    何当归笑一笑,说:“不必进去问,咱们需要先去一趟五条街外的李记棺材铺,不过途中也要‘经过’景记棺材铺,到时咱们可以走慢些歇歇脚。”真静听得一头雾水,高绝听懂了她话中的意思,不过还是继续维持着他的面瘫和阴沉,不做任何反应。
    ☆、第037章 卖自己的棺材
    更新时间:20130712
    一路走过去,他们三个人的组合几乎吸引了所有路上行人和路边小摊贩的目光……第一眼是看高绝肩上的棺材,第二眼是看高绝,第三、第四和第五眼都会密密麻麻地落在何当归的脸上和身上。
    兔儿镇虽然是个小村镇,但每天在街上看见一口两口抬死人的棺材也不算多稀奇的事。但第一桩吸引眼球的稀奇事出现了:就算家里再穷的人家,只要能用得起棺材,至少也该雇两三个人抬棺材吧?怎么那个男人仅一个人扛着一口棺材?他究竟是什么人,怎会有这样的怪力?于是,路人的眼光从棺材上转移到抬棺材的人身上,发现他的体格和表情都不像是个善茬儿,连忙都悻悻地移开目光,转而去看他身后的人。
    这一看,许多人的目光就被黏住了。一瞥之间,那个穿黄衣的女孩子年纪虽尚小,却是肤光胜雪,娥眉青黛,竟比画儿里摘下来的人还要好看。
    只见她身着小袖窄腰黄布衫,足蹬一双纤小的麻鞋,一头黑发盘于顶际,头上仅簪了一根红漆筷,耳鬓有几缕碎发,散而不乱。如此糟糕的装扮放在她的身上,仿佛是叫花子的碗里放了一颗夜明珠,晃花了人眼。对于多数没见过什么美人的乡野村夫而言,这个女孩儿漂亮得就像个神仙人物。
    突然,那女孩儿微微一笑,雪白的瓜子脸露出一个动人的思索神态,然后转头对身边的另一个年龄相仿的小道姑说了句什么,旁边离得近的人忍不住支起耳朵去听,引得她举目侧顾。那双眼睛仿佛一泓清水,在各人脸上转了一圈,可能并未刻意去看哪个人,但被她的目光扫过的人都一种“她在看我”的感觉。
    景记棺材铺的掌柜景任兴在内堂对着财神爷磕了三个响头,焚香祷告:“苍天有眼,今年人间多难,周济我跟着发财不小,愿明年的死人更多,店里生意更好,财路更广!”祷告完后,景任兴指挥着店伙计把门板拿开,开张新一天的买卖。
    当伙计移开第三块门板的时候,一张清丽脱俗的小脸在景任兴眼前一晃。景任兴不自觉地跑出店铺,却只看到三个人离去的背影,走在最前面的高大男人肩头横扛着一口棺材……景任兴的眼睛很细,睁眼和眯眼在旁人看起来都差不多。他睁眼望了片刻,突然双目一亮,那个似乎是……香木做成的香木棺!呀呀,兔儿镇这种破地方,怎么还有用香木棺盛死人的人家!
    三人的背影消失在景任兴的视野中,他悻悻地舔了舔嘴唇,走回棺材铺内。
    在何当归的指挥下,高绝扛着棺材走过两条街,在景记棺材铺的门前晃了一圈,又走过三条街,把棺材放在李记棺材铺的店门口,“咚”地一声响动引得掌柜和伙计一起出来察看。
    高绝双臂抱胸,仰头看天,真静跟在何当归后面,走进了李记棺材铺。
    等到高绝换了一个姿势,双手在背后交扣,低头看鞋的时候,何当归领着真静从棺材铺走出来,指挥高绝扛上棺材继续走,高绝依言照办了。
    真静震惊地捂着嘴,不停地晃着头,反复念叨着:“一口、一口棺材值这么多!我家种一年的地才能挣二两银子,这一口棺材我家要种七十年的地才买得起!不对不对,我家每年吃饭穿衣还要用钱……咦,小逸,咱们怎么走了?咱们不卖给他家吗?有一百四十两啊!”
    何当归笑道:“这家店铺狭小,生意也不旺,手头的松动银子自然少,所以我一开始也没打算卖给这家。这口棺材是我的第一桶金,自然要想办法多赚一些,以后投钱做买卖的时候,银子多了选择也多些。”
    真静好奇:“可你的棺材为什么值这么多银子?你本来是花多少钱买来的?”
    何当归打着手势,指挥高绝重新往景记棺材铺走,然后娓娓道来:“古时候,蜀国的大将关羽被吴国的孙权害死,孙权把关羽的头颅割下来,送给魏国的曹操,曹操猜到这是孙权的嫁祸之计,于是用香木给关羽的头颅做了一个身躯,好好安葬。三日之后关羽的魂魄显圣,回来报仇,杀死了他的仇人吕蒙。从那以后,民间就流传着一个说法,含冤死去的人如果用香木棺盛放尸首,就能辟除邪气,让死者在天上保佑亲人,惩罚恶人。但是香木昂贵,平时有钱人家焚香,整年统共才烧几两香木,一般没人舍得用香木做棺材。”
    真静眨眨眼:“那你家人对你很好嘛,给你用香木棺发丧。”
    何当归点头道:“我母亲只我一个女儿,当闻知我的噩耗时,她正在三清观听经,母亲大哭曰‘天要绝我’。三清观的道姑一通劝解,又建议母亲给我做一口上等香木棺,说早夭的孩子都缠绕着浓浓的怨气,不利于家中尊长的健康,可用香木化解之。于是,母亲从她的嫁妆里拿出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真静的声音像被踩住脖子的鸭子。
    “听我讲完嘛,”何当归拍着她的肩头,稍作安抚,“五百两银子只是买香木的钱,另有三十多两的给工匠的费用是罗家出的,香木质地极软,一口精美的香木棺只用半天就做好了。此棺是用五种香木制成的,放头用的枕木,就是我用刀撬下来让你收在怀里的那个,是一块两寸见方的上等沉香木,其价值超过三百两银子……”
    真静慌张地伸手往怀里一摸,何当归又安抚地拍拍她,微笑道:“沉香在兔儿镇这种地方卖不到好价钱,因此我才要撬下来,以后拿到扬州城卖。这样算下来,现在这个棺材的成本价是二百三十两银子,我们要卖到这个价格才不亏本。因为无论是进料还是请工匠,都是通过罗家的渠道才能成事的,如果一般有钱人揣着银子去买,至少会贵两成。”
    真静张口结舌地听完,居然问了一个很有头脑的问题:“话说,这些都是在你‘死’后发生的事,你还没回罗家,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啊?”
    何当归眨眨眼,撒谎道:“嗯?哦,你不记得了吗,之前我给母亲写过一封信,这些是她在回信中告诉我的。”
    其实,这些是她前世回了罗家之后听说的。那时候母亲被继父抛弃,整个人心灰意懒的,万事不挂在心上,听说女儿复活了她很兴奋,觉得是自己信道拜神的成果,因此更一心一意地住在三清观听经,把那天价的香木棺抛在脑后。后来,等母亲终于想起来,打发人去水商观讨要时,香木棺早已经被不识货的太善给贱卖了,只得作罢。听说,那个收购棺材的兔儿镇的景记棺材铺因此大发横财,倒手一卖,赚得的银子购置了田宅,景家因此变成兔儿镇首富。
    几天之前,何当归想起了这段“往事”,才把赚钱的主意打到了自己的棺材上面。而且一定要在兔儿镇上把香木棺卖掉,因为一旦把香木棺带回了罗家,二舅母随便找出一个借口就能将它充公,以后再掩人耳目地划进她的小库房。
    景记棺材铺的掌柜景任兴还在惦记着刚刚那口香木棺,然后就见刚才那三个人又回来了,扛着棺材的高大男人,漂亮的黄衣女孩儿和圆脸小道姑。
    “哎呦,三位这是去哪儿啊?棺材抬着甚沉,若想要挑棺木和挑夫,小店就有啊!”景掌柜慌忙在他们走过去的时候拦住了,表面上是招揽生意,实际上是想看一看他刚刚有没有眼花看错。
    一般的棺材都是要上两层黑漆的,香木做成的香木棺为了让香木透气,只刷一层椴木胶防虫防霉。他刚才只是远远看了一眼棺材的外观,现在走近又嗅又摸,他终于确信这个黑衣大汉的肩上扛的是香木棺没错,而且绝对是上等货色!
    晃过神来,景掌柜发现那个黑衣大汉正用吃人一般的目光瞪着自己,这才注意到自己扑上来摸那口棺材,踩到了对方的脚!
    “呵呵我又不是故意的,年轻人,火气别这么大,嗯,不如你进我的店里来,我斟杯茶给你赔罪?”景掌柜哈着腰做了一个请进的姿势。黑衣大汉瞧了他身后的黄衣女孩一眼,黄衣女孩轻笑一声,清凌凌的声音像小爪一样爬过景掌柜的心头,“正好我也口渴了,可是带着棺材不宜进茶楼,不如就在这位掌柜这里讨一杯茶吧。”
    景掌柜连称欢迎,于是三人走进景记棺材铺。
    “不知几位这是要去哪儿啊?怎么大清早的,扛着一口空棺在街上走哇?”景掌柜殷勤地奉上一壶乌龙茶,要为他们亲自斟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