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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节

      这位参帮的首席老臣子,骇然倒抽一口凉气。他摇了摇头,拍拍女儿肩膀,低声道:“放心,爹没事的。”随之迈步上前,向陈胜双手抱拳,叹道:“当真一山还有一山高,强中自有强中手。阁下修为,当得起惊世骇俗四字。酒精佩服。刚才的失礼之处,还请阁下莫怪。”那边厢,卜精和病精也走过来,同样心悦诚服地行礼致歉。金鹏也为之松了一口气。
    陈胜淡然一哂,道:“雕虫小技,教三位见笑了。嗯……酒精叔,听说你曾经和白莲教月圣使交手。以你看来,陈某刚才那一手,和月圣使相比如何?”
    当初龙虎门大当家王小虎为求万年参皇,入雪岳山企图求见参圣。参帮规矩,不准未外人擅入,违折杀无赦。故此酒精和卜精、病精率领五妖人一起前来拦途截杀。月圣使王伏虎就是王小虎的父亲,当然不能眼睁睁看着儿子送死,于是出手阻挡。病精自持已经修成阳世十一章经,于是与月圣使单打独斗,未料到最后却是大败亏输。
    不过当时,酒精好歹也和月圣使周旋了十几个回合。直至月圣使使出九阳五绝的九阳神剑,酒精才不敌败阵。相比之下,陈胜只出一拳已经击败三精联手,则他和月圣使之间孰高孰下,也就不言而喻了。
    陈胜出手留有分寸,兼且又是金鹏请回来的贵客。月圣使则是参帮死敌白莲教的人。同样是击败自己的高手,但在酒精心目中,对两人的感观也自然大大不同。当下他一声冷笑,道:“白莲教的月圣使,修为虽然也算不俗,但和陈兄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可惜,听说月圣使现在已经脱离白莲教了。否则的话,阁下定可让他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高手!”
    “月圣使虽然脱离白莲教,但白莲教还有东方无敌那狗贼呢。”卜精阴恻恻道:“我刚才卜了一卦,白莲教气数已经盛极转衰,不久之后定生巨变,覆亡之期,指日可待。我们参帮将可取而代之,重夺失去的江山。而这一切关键,就在陈兄身上。陈兄,你是我们参帮的贵人啊。”旁边的病精也是一面咳嗽,一面拼命点头赞同。
    三精前倨后恭,不禁教人觉得有些好笑。不过江湖中就是这样,谁的拳头够硬,谁说话就最有份量,最能让人崇拜尊敬。可谓再现实不过。当然,陈胜能够得到三精的认同和称赞,金鹏也是乐见其成的。他哈哈一笑,道:“三位叔叔,刚才我在飞机上也已经和陈兄较量过了,那是甘拜下风啊。有如此高手加盟,真是参帮的一大喜事。传令下去,摆酒设宴,替陈兄接风洗尘。今天晚上,咱们定要不醉无归。”
    众人轰然应是。当下前呼后拥,簇拥着陈胜和金鹏,沿着石梯拾阶级而下,向位于中心广场北端的“问参殿”而去。沿途之上,那些来来往往的参帮帮众看见帮主回来,不管正在做什么,均立刻停下手中工作,高声向帮主问候安好。一传十十传百,顷刻之间,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金鹏回来了。
    能够留守这处秘密总部者,尽是参帮中最精锐和最忠心的子弟。所以对于金鹏这位帮主,他们确实是衷心爱戴。但他们却万万没想到,自己这种表示尊敬的行为,竟会惊动一个超级麻烦的人物。
    “金鹏回来了?哈哈,回来得好,回来得好!”一声狂笑,轰然响起。参帮秘密总部地方虽然广大宽敞,但毕竟还是位于山腹之中。顷刻间,但听得四面八方尽是轰轰发发的回音,其声有若潮汐,直教总部内数千人等尽皆听得清清楚楚,个个也被震得魂荡魄摇。
    声犹未绝,一道快得几乎肉眼难见的身影,陡然从总部内其中某座殿宇里纵身飞出。不由分说就扑向金鹏,叫道:“金鹏,老子等你好久了。快快快,把阳世奇经心法传授给我。我也把阴世奇经教给你。哈哈,阴阳并修,日月合壁,光明普照,天下无敌啊!”一转一折之间,已然从那几十名簇拥在金鹏左右的参帮帮众身边钻了过去,一手就向金鹏手臂抓去。
    金鹏只听声音,已经知道那人是谁了。他怒道:“剑妖,你发什么疯?”下意识举掌挡格。那人则欢喜叫道:“哈哈,要和老子比武玩乐吗?好啊好啊。你这地方不见天日,简直闷死人了。难得有兴致,咱们尽情比一比啊。”陡然收抓改为捏个剑诀,剑指起处,猛向金鹏的心坎要害刺去。哪里是什么玩耍?分明就是存心要命!
    金鹏知道眼前这家伙疯疯癫癫,根本不可理喻。无可奈何,唯有催动阳世奇经,挥掌还招。电光石火间两人连拆七招,金鹏突然一声痛叫,踉跄向后退开。肩膀之上,赫然已经多出了一个教人为之触目惊心的血洞。酒精卜精病精等三人大惊失色,连忙抢上前去,意图逼开那人。
    那人喜怒无常。被阻了一阻,当场凶性大发,喝道:“你们几个窝囊废,又不肯传授阳世奇经给老子,又妨碍老子取乐,该死啦!”剑指运转,万千锐利剑气密如骤雨飞蝗,大举进击。
    第三百六十章 玄墨魔剑,阴间剑妖(上)
    三精面色剧变,断声大喝道:“参帮子弟,快退!”豁尽一身修为,掌影翻飞,全力截击剑气。水印广告测试水印广告测试但百密终究也有一疏,还是有不少漏网之鱼飞出,不分青红皂白便飞向四周那些帮众。走避不及的帮众被剑气贯穿,登时血溅五步,丧命当场。其中一道剑气更不偏不倚,正向胡琴飞去。
    身为参帮五妖人之首,胡琴亦非庸手。她娇叱一声,急运“雪花仙指”点向来袭剑气。剑气仙指两者一触,胡琴禁不住花容失色,娇躯剧震。只因为两者修为相差得实在太过悬殊,胡琴虽然截得住剑气,却根本挡不住。殷红鲜血从樱唇之间渗出,俨然已受内伤。
    福无双至,祸不单行。一道剑气刚过,第二道漏网的剑气又接踵杀至。胡琴面色发白,情知避无可避,劫数难逃了。可是就在此刻,她眼前忽然一亮,然后其黑白分明的瞳孔之中,便倒映出了一柄刀。如被翻红浪、晨峦点翠一般的——红袖刀!
    金风细雨寒,红袖卷乾坤。红袖刀本属苏梦枕,但可惜苏梦枕已死。即使未死,他也不可能出现在参帮总部之中。所以现如今,执红袖刀而挥刀者,乃是陈胜!在他手中,金风细雨登时变为狂风暴雨。只是一击,万千剑气尽被破于无形。陈胜大踏步上前,凝声道:“三位前辈请退下。这疯子交给陈某来应付。”
    声犹未落,他已然一刀劈出。红袖刀的淡红刀锋赫然随之变成艳红——如火焰红!陈胜推陈出新,化拳招为刀式,竟以红袖刀使出了《天地霸拳》的一式“火雨盖”。威力非但未有半分折损,反倒因为神兵之锋锐,更多出了几分锐不可当的凌厉。
    刀光如电,刀势若雷,刀烈逾火,刀影似风。以拳入刀,陈胜这一刀劈下,其风格与当日苏梦枕执刀之时相比,可谓南辕北辙,风牛马不相及。但若论杀人的威力,却要比金风细雨楼楼主更胜三分。
    那名突然跳出来袭击金鹏和参帮三精的怪人,哪里想得到竟然有陈胜这样一名绝顶高手在侧?乍见此刀,他当即尖声怪叫,忙不迭地飞身往后退开。总算他修为极高,护身罡气之强,不下于金钟罩第九关。故此虽然中刀受伤,却未损筋骨,伤势不算严重。但饶是如此,身上也已经多出了几道深深血痕。
    这怪人疯疯癫癫,不第一时间替自己点穴止血,反而双眼放光,大叫道:“好刀法,好宝刀!你是谁?”
    “是要你命的人!”一声冷笑,陈胜突然脱手掷刀。红袖刀“飕~”地凌空劈至。那怪人手无寸铁,又忌惮神兵锋芒,不敢举手挡格,唯有飞身急退。然而刀光如影随影,始终死追不放。任凭那?凭那怪人退得多么快,始终无法将彼此距离稍微拉开。情急之下,那怪人突然旋身错步,飞腿疾踢,居然踢中刀柄。
    红袖刀宛若一道炽烈焰火,朝天急冲,但地面上的陈胜只伸手遥遥一招,神兵立刻又呜咽着凌空连兜三转,再度回过头来俯冲扑下,直指那怪人头顶天灵。
    那怪人厉声暴喝,随手折断道路旁边护拦的一段栏杆,当作武器握紧。手腕急抖,向红袖刀急刺。招式精奇刁钻,速度之快,更使人目不暇给。但毕竟凡铁难与神兵相比。金属栏杆和红袖刀相互一触,当场就被旋绞削切,变成了碎块。
    陈胜断声再喝,以气驭刀,操控红袖刀飞斩怪人后脑。那怪人骤见眼前红光一闪而逝,立刻知道不妙。不假思索就地扑倒。反应之神速,委实教人叹为观止。间不容发之际,红袖刀几乎紧贴着他的后脑呼啸飞过,将他披散下来的头发切下一大把。不过好再此人本来就是“地中海”——头顶光秃,只在脑壳四周还生有头发。故此虽然被削去一段,倒也并不显得怎么特别难看。
    这以气驭刀之术,听来似乎十分神奇,实质只要修为到了某个境界,便人人可用,当中倒也并无甚特别奥妙。但要能够达到这个水准的修为,普天之下,又有几人办得到?故此陈胜此番不过牛刀小试,便已经把对方逼得要采取“饿狗抢屎”的姿势,才能逃过杀生之劫。
    说时迟那时快,只听得“咻~”破风声起,红袖刀已经被陈胜收回掌中。他嘿声冷哼,举手又要再次发刀。没想到就在此际,金鹏突然抢步上前,纵身拦在陈胜面前,急声叫道:“陈兄,请手下留情。这个不是敌人!”与此同时,酒卜病等三精也同时围上来,纷纷道:“陈兄且慢动手,刚才只是一场误会。”看他们那架势,竟是对那怪人无比维护。陈胜假如再要动手,恐怕参帮上下就要调转矛头,帮助那怪人一起来对付陈胜了。
    陈胜暗地里叹了口气,收起红袖刀,淡淡道:“误会?我看此人剑法精玄妙,兼且出手狠辣。明明是存心要你们的命。世间上竟会有这种误会吗?”
    金鹏苦笑着抬起右手,在自己脑袋上指了一指,低声道:“陈兄别见怪。剑妖他是练功过度,经脉错乱,以至于神智有些不清醒。和这样一个浑人,又有什么好计较的?但他对于我们参帮,却有大用。所以……唉,请陈兄包涵了。”
    陈胜还未答话,那边厢,那怪人已经跳着脚大嚷道:“不公平不公平!臭小子你用的是宝刀,老子却空手,自然大大吃亏。所以刚才不算。你等着,老子去把我的宝贝玄墨剑拿来,然后和再你打过!你那二流刀法在老子的阴世神剑之下,根本不值一哂!”
    金鹏转身过去,厉声喝骂道:“够了,别再发疯!我这里有贵客上门,你看不见吗?稍安勿躁。只要我这边把要处理的事务都安排妥当,自然会给你阳世奇经。现在便给我安静。再乱来的话,你一辈子也休想能够有机会阴阳合璧!”
    那怪人被金鹏这么一喝,虽然还是满面不忿不甘之色,但总算安静下来了。陈胜则沉声道:“剑妖?这个人就是罗刹教的剑妖?哼,听闻此人性格偏激歪戾,冷血嗜杀,残忍好色,绝对是个为患人间的魔头。参帮竟然收留这种人?”
    金鹏尚未说话,那怪人已经恶狠狠地道:“老子就是剑妖。什么魔头?什么歪戾?再诋毁老子,老子一剑把你穿个窟窿!”
    陈胜也不理会这疯子,凝声向金鹏道:“金兄,看在大家的交情份上,陈某奉劝你一句。引狼入室,后患无穷。听我的,赶紧把这疯子赶走。否则的话,当真铸成大错,你就后悔莫及了。”
    金鹏全未把陈胜的劝告放在心上,只是敷衍道:“陈兄的话确是金玉良言,无奈我也有不得已的苦衷,实在……唉~总而言之,这件事我有分数的了。现在咱们别理会这疯子了。来来来,酒席应该已经设好,我来替陈兄接风洗尘。”不由分说,拉着陈胜就往问参殿那边走。
    陈胜摇摇头,知道再讲也属多余。除非那惨痛后果当真出现,否则金鹏是绝不会改变心意的了。既然如此,自己也无谓再浪费口水,只好等以后再说了。当下微微摇头,跟随金鹏而走。一瞥眼间见到胡琴依旧站在原地,有些心神恍惚的模样,不禁有些奇怪,开口招呼道:“胡小姐,怎么了?是不是刚才受了伤?”
    胡琴娇躯猛然一震,晕生双颊,慌慌张张地摆手道:“没、没什么。”赶紧跟上来。酒精这个当父亲的,见女儿行动自如,呼吸绵长,也不似有受伤,于是放下心,扯起剑妖就往另一方向走。双方擦身而过之际,只见剑妖恶狠狠地瞪了陈胜一眼,明显为刚才所吃的亏而记恨在心。
    陈胜也不理会这疯子。自顾自走路。却听得背后处,剑妖在大声嚷嚷道:“又不让我练功,又没有架可以打,好没意思,闷死人啦。酒精,送女人过来给我吧。”
    酒精皱眉道:“又要女人?这个月已经送过五个女人给你,五个都被你杀掉了,你还要女人?”
    剑妖大吵大闹道:“五个女人算什么?又不是你的女儿。那些女人伺候得我不开心,杀就杀了,算得什么。一句话,你究竟送不送女人来?老子还要再干十个!”
    酒精叹气道:“好好好,满足你就是。不过我们总部这里,已经没有符合你要求的女人了。再要找,就得下山才行。道路崎岖难行,至少也要两天。所限你就耐心一点,暂时先忍耐吧。一找到女人,我立刻给你送过去。”两人一边说话,一边渐行渐远了。这番对话听在众人耳内,参帮中人也不以为然而已。唯有陈胜登时目射精光,胸中杀意更趋坚定。
    根据事先所搜集的资料,剑妖此人,其命格根据相理而言,乃为“桃花入帝座,淫欲刃煞,因色凶亡”。所以注定他一生将要祸害无数女子。甚至乎,也包括了他自己的亲生女儿。若继续放任这禽兽不如的家伙活在世上,实在天理难容。
    第三百六十章 玄墨魔剑,阴间剑妖(下)
    却说近三十年前,当时罗刹教还是老邪神西城望在做教主。他麾下的二妖,就是老妖和剑妖(本名挂野吾郎)。后来老邪神招揽了棍妖加盟,排名更在老妖和剑妖之上。剑妖不忿,于是私底下找棍妖较量,却惨被击败而重伤。而且罗刹教严禁教中门徒私斗,故此老邪神罚剑妖吃下罗刹教的独门毒药“千刀万蚁丸”。毒性发作,立刻如遭千刀剐割,万蚁咬噬,实在是人世间最恐怖的酷刑。
    老邪神其实已经手下留情,过后便赐予解药,没让千刀万蚁丸长留剑妖体内。但剑妖却认为老邪神偏袒棍妖,心生不忿,于是秘密离开罗刹教,离开日本,远赴中国寻求更加高强的剑术绝学。他花费三年时间,走遍大江南北,最终在黄山遭逢奇遇,找到了当年明教秘密修建的“日月神宫”。在宫殿之中,剑妖得到了当年明教教主龙啸天所手创的《阴世奇经》和《阴世神剑》秘笈,外加玄墨魔剑、天钝巨剑、辟邪宝剑等三口神兵,
    当年龙啸天先创阳世奇经,后创阴世奇经,然后又悟出阴阳合璧的《日月神鉴》,自信成就不在达摩老祖和张三丰祖师之下。但在他身后,便再没有人能够同时练成阴阳两部奇经,更不用指望日月神鉴了。
    明末清初时候,因为改朝换代,明教迁往朝鲜避难,并改名为阴世教。之后败在末代教主阴箐箐手里。阳世奇经被阴箐箐的前夫金必胜盗去,以此建立了参帮。阴世奇经则被教中长老取走,并且送回中国,藏在黄山的日月神宫当中。近两甲子以来始终无人发现,最终却便宜了剑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