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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节

      见她一脸防备,警觉心肆起,静知一下子会意过来,连忙开口解释:“我们是香港人,因为,在商界与人发生了争斗,在回香港的途中遭到了别人的追杀,跌入大海,好不容易逃生,看到这儿有一座孤岛,本是想上来摘一些野果子充饥,没想到就遇上了你们。”
    闻言,米诺兰锐利的眸子在静知身上扫了一圈,好似在思考着静知话中的可信度,细长的眼微眯着,抬起食指,把玩食指上那个闪亮的钻戒,面色阴沉,眸光幽深,很少能在一个女人的眼里看到那种神情,就仿若她能洞察一切一般,就好似所有的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似的,静知也有点儿怕这个女人了,刚才,看她死死地纠缠着阎立煌,她还暗忖这女人是不是一个轻浮的女子?可是,现在,她知道不是,她应该怀揣着某种目的吧!
    打量了她一番,似乎是在斟酌,然后,她眉开眼笑地从椅子上起身,走向了静知:“有缘在樱花岛相遇,也是一种缘份,咱们互帮互助,如何?”
    她出口的话精辟,丝毫不拖泥带水。
    “好。”静知当然是一口答应。“只是,我能帮你什么?”
    “这个。”女人从腰间摸出一支针管,指了指那根很细小的针尖。“把它扎到阎立煌的身体里,你已经看到了,他不肯碰我。”
    “米小姐,这样……不太好吧?”见静知一脸忧色,米诺兰低笑了两声,伸手拍了拍静和的背膀。“放心,这只是一支装有催情剂的药水,如果你实在怕,哄他喝一杯开水也行,然后,把这个注射到开水里。”
    见静知迟迟不肯应允,米诺兰再次低笑两声,将针管收了起来。“是不是想问我明明叫他四叔,为什么偏偏要想与他发生关系?”
    见静知还是不开口,她自顾自又说了起来。
    “我想要利用他,就这么简单,如果你不愿意就算了。”她告诉这个陌生女人就只有这么多了,再多,她也不敢透露了,毕竟,在京都阎氏家族非一般的家族。
    “如果不是我机灵,我是真的被人害吞了那西班牙苍蝇,刚才,我不是全演戏,我真的吞下半片,可是,毒虫还是在我身体里面乱窜,要不是我意志力强的话,早就失去理智了,小姐,女人不应该相互帮助吗?”
    “那为什么你自己不哄他吃下这药呢?”
    这一点静知想不明白。“有些事,我不能做得太过于明显了,你做与我做是不一样的,你完全可以说,是无法解除我身上的毒性,必须两性磊交欢,他又不愿意,所以,你为了救我,只得出此下策。”
    米诺兰思虑周全,连说词都替静知想好了,可见她真非一般的人物,心思非常缜密的一个人。
    “放心,此事过后,我会让阎上校派人把你们安全送回香港。”
    她这话给了静知定心汤圆吃。“好。”其实静知也是在冒险,真的,如果阎立煌怪罪她的话,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不过,照目前这情况看来,似乎她只剩下这唯一的路可走了,想安全回香港去,她就应该按照米诺兰说得去做。
    “阎上校,阎上校。”她奔向了门边,冲着门外的人大声疾呼。“怎么了?”阎立煌风风火火地跑进来,一把将她推开,可见他是多在意身中媚毒的女人。
    “上校,她中的毒很深,即便是你让拿来两桶冰也无济于事。”
    “米诺兰。”阎立煌一把将摊软在椅子上的女人抱了起来,颤着声儿道:“我已经派人去接京城最有名望的医生来了。”
    笑话,真正的医生来了,她这出戏可还唱得下去,所以,米诺兰趁他抱着自己,抬起眼眸向静知示意,静知拿起了针管,迅速往阎立煌手臂一扎,她用得力很大,尖尖的针管笔直穿透过薄薄的白色衬衫破料,拇指一推,针管里的药水徐徐推入男人身体里。
    “你干什么?”阎立煌没想到会招到这女人的暗算,手臂一挥,静知手中的针管被他使出的掌风弹出,针头笔直地栽到在了泥地面上,看着,静知心中就升起了缕冷妄!
    放开米诺兰,男人一对幽深的黑色瞳仁瞠大,眼中迸射出冷寒的光芒,这女人竞敢暗算自己,伸手就卡住了静知的脖子。
    “四叔……不要……四……叔。”米诺兰喊声越来越弱,仿如气若游丝一般,阎立煌恼怒地放开了静知,猛地就冲了过去,扑倒在女人的面前,如果他的矜持会让她丢了性命,那么,他还执着什么呢!至始至终,不是他不对,而是阎东霓一直在把这个女人推向自己,是呵!他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只是顺从了自己的罢了。
    凝望向女人的眸光流光溢彩,也罢,如果这是上苍冥冥之中的安排,那就让一切随缘,只是,回京都后,他要如何面对阎家所有的人?要如何面对那个早已将他恨之入骨的阎家长孙,阎东霓。
    “四……叔,我……热。”女人轻启朱唇,幽幽吐出,这句我热的勾引话语在阎立煌离中炸开,在她双臂似藤蔓般缠上他脖子时,他发出一声如野兽一般的低吼,身体里每一根血管都在叫嚣着,他要她,他要定了这个女人,就算今生今世,万击不复,他也认了。
    看着两个缠绵的身躯,知道阎上校药性发作,静知嘴色勾出一抹会心的笑意,她火速退出了竹房子,把这空间留给相爱的男人女人,并刻意将门关死,知道接下来的屋子里怎么样一番极致的缠绵噬骨,灵魂沉沦。
    米诺兰与林静知因此而结缘,后来成了这个世间上最好最好的朋友,感情也经得起考验。
    第二天上午,静知与米诺兰讲了整整五个小时的悄悄话儿,樱花树下,米诺兰弯下身去捡树下的樱花瓣,脖子上的丝巾因动作而微微飘开,上面的轻轻浅浅的吻痕让静知叹息这世间上的男人都是一只又一只的猛兽。
    “疼不?”
    “啥?”米诺兰撑起身,见静知盯望着自己的脖子看,会意过来,脸即时红成了天边的火烧云。
    她轻轻地摇了摇头,想了想又道:“那个时候不疼的,可是,今天早晨起来就疼得要死。”
    “全身像散了骨头的架子。”
    “也不知道他疼不疼?”“不疼吧!”静知很有经验地笑答。这种事,应该都只有女人疼,那人心里的感受应该都是快活。
    “你打算与汤先生几时结婚?”低头,米诺兰对着手心吹了一口气,掌中的樱花瓣就片片而飞,仿佛下了一阵樱花瓣雨。
    煞是美丽!
    “结婚?”静知思绪有些游离。“是啊!难道你都没想过这个问题么?”
    “没想过。从来都没想过。”她与汤斯翰要不是因为阴差阳错,是不可能滚到一起去的,而且,他在香港还在未婚妻,沈雨蓉,她不想再与她有什么交集了。
    *
    清晨,米诺兰站在樱花树下,望风而立,远远地,有一抹高大冷峻的身形立在丝竹房子门口,眸光四处寻了寻,看到樱花树下那抹娇柔水嫩的身影时,黑眸猛地收缩,脑子里浮现出她媚眼如丝,满面酡红的勾人模样,眸光即时就晶亮晶亮,其实,他更不清自己内心的感情,总之,现在,他还不想回京都,尽管已有好几通电话打了过来催他回去,但是,他想先做一只驼鸟,不去过问世事,他也舍不得离开她,如果真回去了,这种相依相偎的日子是遥不可及的,但,不管如何逃避,终究是要面对的,算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吧!
    男人的步伐砸得很重,黑色的皮靴铮铮有声,知道他就在自己的身外,女人抬手抓下了一把樱花,紧紧地攫在了手里,水眸变成了幽深的海洋,掌中的樱花就好似身后的这个男人,从此后,将被她狠狠地掌握在手中,她的人生从此将逆转,米诺兰绝不可能再如以往一样,被那渣男阎东霓欺负。
    男人长臂一伸,将女人搂进怀里,女人丢掉了樱花,转身,踮起脚尖儿,将花唇凑了上去,她蜻蜓似的点吻,他很是不满意,在她欲离开之际,他按住了她水蛇一般的腰身,唇抵着她的唇瓣,轻斥:“还没吃饱呢!”
    “去。”女人推开他,可是,男人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她,是她要招惹他的,是她要勾引他的,所以,他再次将她锁进怀,给了她一个窒息的法热吻,舌头与她纠缠了一番后,在她快呼吸不过来的时候放开了她。
    与她眉抵着眉,眼对着眼。“今后,你休想再逃开我了。”
    “四……”她还没有喊出来,男人伸出一指压在了她的唇上:“喊我煌。”
    “四叔,四叔,四叔,京都人人都知道你是我四叔啊?怎么可能喊你煌呢?”
    女人嘟起了红唇,男人手掌在她脑门上轻拍了一下,终是舍不得打她,甚至是骂她一句,将她狠狠地抱入怀,她说,不够,抱紧一点,他就抱紧一点,她说,还不够,他就再抱紧一点,紧到两人都快喘不过气来。
    “四叔,我要七色野玫瑰。”
    “好。”他温柔地应着,转身一声令下:“去给我去采七色野玫瑰。”
    “遵命。”几名身着军装铁铮铮的汉子得到首长指令,将采七色玫瑰当做是一项艰巨而光荣任务完成。
    不到一个小时,七色玫瑰采来了,阎立煌亲自将七色玫瑰交到了米诺兰手中,米诺兰奔跑着,捧着七色野玫瑰交到了汤斯翰的手上。
    “汤爷,这是七色玫瑰,七色玫瑰代表七颗你爱林姐的心,再配上一对狗尾巴草戒指,这种求婚的方式比任何人都要浪漫。呵呵!”
    汤斯翰望着掌心的狗尾巴戒指,还有那一大束红、黄、白、黑、蓝、紫玫瑰花瓣,心中五味杂陈,求婚,他现在能向静知求婚吗?他还有好多的事都没有做,他根本不敢承诺给她未来,可是,这个刁钻古怪的米诺兰却用心良苦,为他想得这么周全。
    “汤先生,还有一色,你得自己想。”
    其实,不用想,他曾经用这个浪漫的方式向静知表白过爱意的,也对,他从来都没有向静知真正地说过‘我爱你’,也没有向她正式求过婚,他们的婚姻,不过是那一纸枷锁的捆绑,是那纸契纸把他们硬是凑到了一起。
    狗尾巴草戒求婚,还真是世间绝对无仅有,汤斯翰笑了笑,他没想到自己也会落迫到用草尾巴戒指求婚的一天,在这座孤岛上,条件有限,他曾经为静知亲自打制戒指早在三年前就丢掉了,在米诺白的催促声中,他拿着狗尾巴戒指犹犹豫豫走到了静知临时居住的地方。
    打开丝竹子编制的房门,他进去时里面空无一人,她能去哪里呢?汤斯翰急了,怕姚庭轩的人又追来将静知掳走,所以,他与米诺兰,还有一大群军人四处开始寻找着她的踪迹。
    ……
    一眼望不到的一片阴森林子里,静知坐在了一块长青石块上,她的脚旁边有一条潺潺的小溪,溪水正在欢快地流淌着。
    “嘿,你看,我摘的野果子,要不要吃?”
    抬起头,入眼帘的是那张长满脓疮,披头散发的骇人脸孔,逢乱的头发上还沾了几片青叶子,完全是野人一个,尽管与她相处了两个小时了,她还是无法适应她那张流着脓疮的脸孔,女人将一个果子强行塞进了她的嘴里,自己从衣兜里拿出一个,用破烂的衣衫擦了擦,然后,开始啃起野果子来了。
    静知捂住了口鼻,因为,这个女人身上实在是太臭了,也不知道她多久没洗澡,全身都散发出阵阵的酸臭味儿。这里明明就有水,她偏偏要用衣袖擦了吃,多脏啊!
    “喂,不要嫌弃我,我可是股市至尊呢!”她吃完了几个野果子,打了一个饱嗝儿,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伸了一个懒腰,抓起静知的手腕,静知尖叫着甩开。
    因为,她是被这个女人掳来的,一个小时前,她在小房子里睡觉,模模糊糊中,这个女人就把她弄到了这儿,最初她被这个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女人吓住了,后来,才发现这女人智商很低,应该属于是那种脑筋不清楚的人物吧!通俗的喊法就是疯女人,神经病。
    “不要怕,我只是带你去一个地方而已。”疯女人强行扣着静知的手,将她拉着跑了一段距离,就带着她进入了一间草屋子里。
    草屋里,全是一沓又一沓摆放的整整齐齐的书纸,静知数了数,整整有一百多捆,这是拿来做什么的啊?
    疯女人拿出一小块黑板,嘴里碎碎念着,然后,拿起地面上的一支白色粉笔,在小黑板上写下了一连串的数字:“北极星,二块五,南菲地城,一块二,南宫集团、一块三毛半……”
    她一口气划下了十几个数字,静知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呆过,能够看懂一些数字,她划的全是第一种股份的价位,这疯妇人会玩股票?还真是看不出来,这种孤岛上居然藏着这种人物,真是可惜,她脑子不正常了,唉!
    “你说。”草写完,疯妇站了起来,叉着腰杆,凶巴巴地冲着她冷喝:“香港股市,谁是至尊?”
    “是……是你吧!”静知不敢乱答,她毕竟是一个精神失常的女人,刚才,她好像听到她在喊:“我是股市至尊。”说是她,应该不会错。
    “不要哄我,我不是,再说。”女人神情倏地就变得冷咧。
    “是沈世雄。”
    “对,小妞儿,你说对了,就是那个该千刀万刮的男人。”
    “想不想赢他?”女人又问,静知则沉吟不语。她在观察这个疯女人的言行举止。
    “不想。”“你说谎,我看得出来,我从你这双眼睛里看得出来,你是一个非常有心机的一个人。”
    “记住,一定记住,三江之中,风浪不息,铁锁连舟,如覆平地,欲破操公,须用火攻。”
    这疯女人讲的什么?静知完全搞不清楚了,她一个字也听不懂,就感觉她好像在念一首诗,一首关于三国枭雄与诸葛亮对决的一首诗,这关股票什么事儿啊?八竿子打不着。
    “跟着我念啊!你念不念?”疯女人用手敲打了静知的头一下,虽然不是很重,可是,头皮还是传来了疼痛的感觉,在疯女人的摧促下,静知也跟着缓缓念了起来:“三江之中,风流不息,铁锁连舟,如覆平地,欲破曹公,须用火攻。”
    念了一遍又一遍,念得她有些心烦了,看着疯女人的样子,她感觉自己都成神经病了,在心中,暗自揣测,估计这个女人也是香港那边流浪过来的股民,玩股票倾家荡产,害死了丈夫儿女,家破人亡,无法接受现实,精神失常了,所以,就流到了这种地方来,尽管疯了,她脑子仍然有一个意念支撑,那就是找沈世雄报仇,其实,沈世雄在香港股票界只手挡天,他逼迫了多少的家庭支离破碎,应该得罪的人也不少。
    疯女人弯腰拾起地上的一沓白纸凶悍地砸到了静知面前。
    “你买什么股?说。”她指着小黑板上的十几个数字。“随便吧!”
    静知刚一出口,脑袋又被敲了一下。“笨哪!在股票界,没有随便一说,你轻易的一句话,就能将自己逼入绝境,搞得自己家破人亡,选,选哪一个?”
    见静知迟迟不选,疯女人开始骂起来:“你知不知道股票是什么?”
    “股票就是股票啊!”两次被打,静知没好气地顶嘴。“股票为什么这么难搞?”疯女人狠狠地瞪望着她。这是一个释问句,她自己回答:“因为,它是活的,你玩的对手是活生生的人,所以,你得想办法,你得看准你对手是一个什么性格的人?香港股市沈世雄称王称霸太久了,难道你想看着他一直这么嚣张下去?”
    她的话戳到了静知的心窝,静知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古有兵家书上说,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想要赢得对方,你一定要了解对方的性格,秉性,他喜欢怎么个玩法?要去钻研他的玩法,了解他的优点与缺点?”
    “沈世雄的缺点是什么?”静知眨巴着眼摇了摇头。
    “笨死了,是他那张嘴,最喜欢嚎人,每一次开盘,他气势也足够强,胆儿小的,都被他吓死了。”
    疯女人的一席话让静知恍然大悟,原来,股票还有这番境界,听君一席话,甚读十年书啊!真是受益匪浅,静知不那么讨厌这么疯女人了。
    “那么,你说,要怎么赢他呢?”
    ☆、第二卷:股市风云 第18章 小三请贴烫痛心!
    “沈世雄的缺点是什么?”静知眨巴着眼摇了摇头。
    “笨死了,是他那张嘴,最喜欢嚎人,每一次开盘,他气势也足够强,胆儿小的,都被他吓死了。”
    疯女人的一席话让静知恍然大悟,原来,股票还有这番境界,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真是受益匪浅,静知不那么讨厌这么疯女人了。
    “那么,你说,要怎么赢他呢?”
    疯妇听到这句话,面孔瞬间狰狞,她扯着破锣锅嗓子吼出:“我不知道怎么赢?你就是一头笨猪,不知道自己动脑子啊?”